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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車票代辦手續費變成30元是否違法?
什麼是囤積車票?對囤票行為如何處罰?
本報昨天《天津鐵警破獲特大囤積火車票案》的報道,引起讀者廣泛關注,紛紛打來電話提出問題發表看法:『前幾天我剛訂完車票,代辦點收了30元,並稱符合規定,還給我看了個文件。但聽說國家有規定,每張車票最高只收5元手續費。』『一個代辦點賣票,根本不用預訂,票務員當場就可以拿票,但收高額手續費。這算不算囤積車票?』『囤積車票多少張能判刑?法律怎麼規定的?』還有一些業內人士尖銳地指出,為了防止票販子倒票,多數火車票售票網點都有『每人限售車票』的規定,京津票務中心卻神通廣大、囤積車票,這種情況暴露出火車票代售、代辦點間的利益糾葛和該行業的『潛規則』,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管、堵塞漏洞,從根源上掐斷票販子的利益鏈。
不但有很多讀者反映預訂火車票時被票務公司收30元手續費,甚至當記者前天在看守所采訪時,已被抓獲的京津票務中心負責人綦某也信誓旦旦地稱『收30元符合物價部門規定』。
對此,天津鐵路公安處相關人員解釋稱,國家四部委(鐵道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有明確規定,每張鐵路客票手續費不得超過5元。有的代辦點巧立名目,以『送票費、異地售票手續費、代售點服務費』等名義重復收費,也被鐵道部明令禁止。
對於讀者反映的『有代辦點不需預訂,可現場拿票』的問題,該負責人稱,這屬於典型的囤積車票,按照規定,代辦點必須先接受訂票人的訂票需求,然後再到火車站訂購。『什麼是囤積車票?囤積車票是指在沒有特定的購票單位或個人預訂的情況下,大量購買車票,向不特定的單位和個人加價出售的行為。』該負責人舉例稱,京津票務中心案發當天查獲的車票為1300多張,其中800多張沒有特定的單位,准備加價出售。
那麼,囤積車票要承擔什麼責任?該負責人稱,『鐵路客票代辦單位囤積車票,加價出售的,屬於倒賣鐵路客票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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