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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嫌疑人被派出所釋放後,卻沒忍住伸手,順手將身份證核驗終端系統偷走。記者1月22日獲悉,該男子因盜竊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2007年10月4日晚上,因涉嫌盜竊手機,張某被派出所傳喚。第二天下午,因為證據不足,派出所將張某釋放。
張某向民警要手機,被告知要提供手機發票,警方核實後纔能發還給他。張某對此非常不滿,於是將大廳的第二代身份證核驗終端系統偷走。
同年10月6日早上,民警發現系統不翼而飛很驚訝,於是打開監控錄像觀看,方知盜賊竟是張某。
此時,張某已將系統窩藏,然後回老家甘肅。因北京警方在網上通緝張某,去年6月張某被甘肅警方抓獲,然後移交至北京。
法庭審理後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於他如實說出窩藏系統地點,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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