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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4日繼續召開准備程序庭審理陳水扁所涉弊案。法庭上午傳喚被告、前陳水扁幕僚機構出納陳鎮慧出庭應訊。
在法庭上,陳鎮慧否認涉及貪污和洗錢,只承認偽證和偽造文書並在法庭上公開認錯。
她表示,過去8年來,都是聽陳水扁和吳淑珍的指示制作收支表,就算是搬『機要費』到陳水扁家,也是聽從兩人的命令。自己身為會計,負會計的責任,的確偽造文書,但不能說她詐領和侵佔『機要費』。
除了『機要費』案外,陳鎮慧也被起訴協助陳水扁家洗錢。她表示,錢是陳水扁之妻吳淑珍讓她去匯的,她不知道那是犯法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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