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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獲悉,市工商局出臺11項利好措施,促進本市個人創業,通過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放寬准入條件等措施,使個人創業更加便捷。
下放名稱核准權限
市局將根據分局名稱核准質量,逐步下放個體工商戶名稱核准權到各分局。分局可根據需要,委托具備條件的工商所以分局名義核准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對委托工商所辦理名稱核准的,申請人申請的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的,可以申請名稱預先核准,也可以將名稱與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變更登記一並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核准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由分局委托工商所核准名稱的,應當場作出名稱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放寬申請人范圍
除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及其他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員以外,我國公民均可在本市依法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成為個體工商戶。
可直接冠用行政區名
坐落在濱海新區內的個體工商戶可直接申請冠用『天津濱海新區』的名稱,個體工商戶可將『天津』『濱海新區』、各功能區連用,作為行政區劃使用。個體工商戶名稱可按照『天津市+XX區(縣)+XX街(鄉、鎮)+經營者姓名全稱+行業+組織形式』予以核定。
經營范圍非禁即入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予以核准。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登記機關按審批機關批准文件、許可證件核定內容予以核准。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無需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可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類別,依法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鼓勵向企業轉制
對個體工商戶轉為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公司的,在原投資人控股的情況下,按『一歇一開』的簡易程序辦理,其字號名稱或字號可延續使用。允許個體工商戶之間隨資產轉讓其字號名稱。
放寬經營者投資限制
允許一人申辦多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允許被吊銷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再次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
一地可注冊多家商戶
對產權人無法提交產權證明的,經當地政府或者派出機構、合法市場的主辦單位、開發小區(含工業小區、科技園區)管委會、居委會、村委會出具同意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個體工商戶即可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允許經過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冊多家個體工商戶。
可跨管轄機關遷移經營場所
個體工商戶跨登記管轄機關遷移經營場所的,應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由遷入登記機關開具《個體工商戶遷移通知書》。原登記機關憑《個體工商戶遷移通知書》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登記機關,並及時將電子信息一並遷出。個體工商戶在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無需每四年換照一次
改革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四年有效期制度,無需再四年換照一次。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期限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核定,並在核定的經營期限有效。個體工商戶應在核定的經營期限到期前一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延期或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提高營業執照當場發照率
除特殊情況外,個體工商戶登記要件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無需實質性審查的,當場登記,當場發照。特殊情況,個體工商戶發照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違法注冊追究相關人責任
各工商分局要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綜合指導和監督檢查,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開展工作,堅持『一審一核』制度,遇有疑難問題,堅持逐級請示。對違反注冊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的,一經查實,市局將在全系統對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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