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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市公安機關以實現『平安奧運』、『平安天津』為目標,忠實履行『打擊、服務、參謀』的職能作用,不斷增強主動出擊、主動服務的意識,全力投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據統計,全年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1000餘起,為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達6億餘元,其中破獲涉眾型大要經濟犯罪案件30餘起,挽回經濟損失近1億元。
2008年,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不斷強化主業意識,著力打擊各類涉奧經濟犯罪以及涉眾型經濟違法犯罪活動,主動進攻,速偵速結,相繼組織開展了打擊網絡傳銷專項行動、普通發票專項整治行動、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專項行動、打擊跨境資金違規流動專項行動、非法經營證券業務專項治理行動、銀行卡違法犯罪專項治理行動、打擊預防涉眾型經濟犯罪等多個專項行動,成功破獲了程某特大集資詐騙案、劉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李某特大合同詐騙案等一大批大要經濟犯罪案件,並將640餘名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有力地震懾了犯罪,弘揚了正氣。
在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經濟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全市各級經偵部門按照市公安局『務求實效』的要求,積極探索防范經濟犯罪的新途徑、新方法,著力構建防控經濟犯罪體系,極大限度地減少了經濟犯罪活動的發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據統計,去年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共成功預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40餘起,向本市移動、聯通手機用戶發布預警短信約100萬條,組織通報會、座談會160餘次,走訪企業1000餘家(次),發放宣傳資料20000餘份,使全社會防范經濟犯罪的能力和意識得到了顯著提昇。(通訊員陳榮喜 經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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