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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開學後,以『壓歲錢』為目標的搶劫、敲詐案時有發生,本市警方重拳出擊,相繼破獲相關案件。警方調查發現,類似案件違法犯罪人員多為未成年人,有的甚至面對抓捕時直言『我不滿18歲,你15天後就得放了我』,青少年的教育監管問題亟需引起重視。
2008年12月初,公安塘沽分局110指揮中心陸續接到學生家長和學校老師報警稱:在塘沽二中、四中、五中、六中、十一中、十二中、實驗學校等學校附近,總有三五成群的不法人員對放學的學生進行搶劫。案件的發生很快就在各個學校傳開了,給學生和家長們帶來了莫名的恐慌。塘沽分局立即在全區發起了整頓學校周邊秩序專項行動。調查表明,該搶劫團伙作案范圍涉足半個塘沽區,作案時攜帶匕首、甩棍等凶器,租用交通工具,團伙成員10名左右,年齡都不大。經過對300多名學生和家長的走訪,專案民警終於找到一條線索:某中學學生反映,其小學同學胡某可能參與劫案。民警將其抓獲,證實該團伙涉案人員多達13人,警方陸續出擊將另外12人悉數抓獲。
寶坻區郝各莊派出所在調研中發現,近日時有不法青少年出沒轄區中學校園附近,趁放學時欺凌弱小同學,索要『保護費』,不給就打。學生家長李某反映正上初一的兒子已經兩次被攔截、毆打。民警隨即展開調查,並暗中跟隨孩子去交納50元『保護費』,最終將嫌疑人趙某、錢某抓獲。二人供述作案多起用於上網消費的違法事實,已被治安拘留。
此類案件的告破讓偵察員們陷入沈思,兩案的15名嫌疑人均未成年,甚至有兩名尚未滿14歲。以塘沽團伙案為例,該犯罪團伙以17歲的黃某和吳某為首,剛開始都是網友,熟識後采取三五成群的方式,攜帶凶器專門針對各中小學學生進行搶劫。該團伙作案百餘起,有的學生只有5元錢也照搶不誤,並將搶劫所得的手機全部變賣給了團伙中某成員的親屬路某(現已被刑拘),所得贓款全部用於吃喝和上網揮霍。
『沒錢了,就讓幾個人任意選個學校去作案,得手後就能結賬了。』主犯黃某滿不在乎。『我還不到18歲,你們也就是把我拘留15日,判不了我的。』不滿16歲的葉某甚至得意地對民警說,卻不知『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年齡是年滿14周歲,而不是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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