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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均一,原任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9月22日,長春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判處祝均一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祝均一在任職期間受賄166.02萬元,挪用公款13億元,濫用職權導致300餘億元上海社保資金遭受重大損失。
我在各級領導和組織的培養下,走出了一條自我成材的道路,直至最後進入政府的領導崗位,成為一名廳級領導乾部。但是,在20年的領導乾部歷程中,在一路的贊揚聲和所取得業績中,我越來越無法把握正確的人生尺度,越來越無法冷靜駕馭自身的軌跡,直至最後深深陷入極端的個人主義泥潭,從而走上了一條違法犯罪道路。
我的教訓是十分慘痛深刻的,通過這一階段的認識與反思,我越發對自己犯罪行為的思想根源與行為歷程,有著一種深惡痛絕的強烈感受和發自肺腑的深刻認識。
在畸形心態下,為創造個人業績設立新的價值尺度
我在領導崗位上真正成為『一把手』是從1996年進入勞動局開始的。正職與副職對我這樣的人而言,是有天壤之別的,因為我獨斷專行、改革創新、急功近利的性格有著鮮明的兩面性。當了『一把手』之後,如果不冷靜地對自己進行嚴格的『揚』和『抑』,那麼在一連串的成功背後就會培育起一個令自己走向犯罪的溫床。
我的質變大約是在50歲左右。大部分領導乾部在這個年齡段都有一個個人發展『結構封頂』的心理陰影,而我對自己提昇的不得志有著強烈的不平衡心態。回顧自己的成功歷程,我突然產生一種要創造一個超越所有部門、超越所有人的光輝業績,並用這種業績讓所有人重新認識我的纔能與能力的想法。一時間,我感到上不上臺階無所謂,而能創造使自己名垂史冊的輝煌纔能發泄自己長期的不平心態。
就是在這種畸形心態下,當時的我為創立個人業績而設立了一個新的價值尺度———只要符合我的價值觀,我就可以以改革創新的名義去突破條條框框。現在我經過冷靜反思之後,感到自己的這種創新力在某種條件下已成為一種破壞力,不但給我個人制造了一個可悲的下場,而且對我們的大局利益也產生了一種破壞,並埋下了非常危險的因素。
為給自己臉上增光,違規運作十多億社保金
我在企業年金與社保基金運作中,不顧國家法令與規定違規操作,是我這種『動因』的一種集中表現。為了讓自己的『運作業績』成為全國第一,為自己臉上增光,我貿然用十多億元保險基金違規運作。我將企業年金在委托貸款上大規模使用,用一點點運營效益損害了國家在房地產上的控貸力度。
今天的我,身為一名罪犯纔真正認識到一個重要的道理,那就是中國改革到今天已開始走向一個法制基本健全的社會,在這個社會框架下是不能采取簡單的衝破式改革的!更不容許某些人為局部的個人利益來與大局利益進行權衡!我這樣一個手中握有老百姓活命錢的領導乾部深陷在個人功利主義之中,用局部的所謂價值尺度去衡量整個國家的全面利益是極其危險的。我僅站在一個巴掌大的地位,出於個人利益觀去振振有詞地強調突破所帶來的效益,最終不僅破壞了國家的整體宏觀部署,破壞了法律法規框架對全民的利益訴求,也必然會危及到百姓交到我手上的那部分局部利益的本身。我在年金運作中為了掩蓋實際已損失的某機構運作的業績,用與保險基金偷梁換柱的方法,使保險的那部分實物資產被高估。為了個人運作業績的臉面,使社保基金直接受損。
我的極端個人主義的膨脹不僅僅是導致我犯罪的根源,也使我在追求個人業績以後,必然走上一條赤裸裸的追求個人物質享受的犯罪道路。精神的私欲與物質的私欲是同根的,在本質上根本沒有高尚與低賤之分,我的墮落道路並沒有逃離這條千百年來的規律。
開始從精神追求慢慢走向了物質追求
我從追求所謂的個人輝煌開始,越來越感到自己總是要退下來的,即便我的能力被證實,輝煌過後,這一切總有結束的一天,結束以後的生活質量如何維持?這種思想的產生使我完全無法抗拒地開始從精神追求慢慢走向了物質追求。在張某的融資案上面,我一方面像是找到了一條高回報低風險的基金運營的創新之路,另一方面又感到自己得到的回報既安全又實惠。但是,我在這種掩耳盜鈴式的自我欺騙、自我蒙蔽之中,常常又感到十分心虛,擔心社會對我這條生財之道引起關注,哪怕是多一分關心我也表現得十分擔懮與氣急敗壞。我的這種表現已經證明我的『努力工作』、『勇於創新』的背後是以權謀私,是受賄犯罪。
為了這個赤裸裸的個人利益,我的天平愈來愈向張某那邊傾斜,於是放款的審核越來越松,企業資產的監管方式我也淡忘了,大家的反對建議我也嫌煩了,我的運營慎審風格在張某面前完全變味了。我已經無法抗拒地陷進了泥潭而不能自拔。現在我真正認識到謀私與謀公不能兩全,而一旦所謂的謀公為公的本質是為了滿足私欲的時候,其本質就已經變味了,走下去的後果是可想而知的。
極端個人主義是我走到今天這一步的萬惡之源
黨和人民把我安排在重要崗位,給了我很大的權力,是要求我精心履職,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與長遠大計作忠心耿耿的謀劃。但是,我私欲熏心,從精神追求自我一直到物質上掉進犯罪的深潭,我在自己懊悔不及之餘,深深感到完全辜負了黨與人民的囑托與期望,我把這一重要崗位的重大事業僅僅與自我的欲望相維系,這是我最感痛悔的!極端個人主義是我走到今天這一步的萬惡之源。
作為一名黨培養多年的領導乾部,對於我曾經有過的身份,有過的事業,我現在的懊悔似乎晚了,我對此實感難以接受,極為痛恨自己的所作所為。但是,我感到似乎只有到了這一步,纔會變得如此客觀地、大膽而無保留地看透自己的實質,對過去不敢面對的事今天真的敢於面對了。我想對黨、政府與公眾說出我靈魂深處的感悟,我有這個徹底坦白的膽量了。我認罪已經晚了,但我應該沒有『完了』,希望政府給我機會,讓我有較多的時間重新做人,做一個新人。
我的犯罪經歷,對於手握實權的許多領導乾部而言,可以引以為戒的教訓實在是很多,從我這個反面教材中可以對一些人有及時的警示,對青年領導者有可供深思的感悟。我確實是從這條對一些領導乾部都似曾相識的道路上走向犯罪的。因此,我現在深感要早早樹立起一種認真勤奮,同時更要小心謹慎、如履薄冰的履職精神,一旦在這方面對自己放縱與放任,實際上就等於為自己打開了一條走向犯罪之路的旁門。
做人切勿貪。當領導的人,特別是有實權在握的人,貪權貪錢貪欲以至於貪名,都是十分危險的。我的犯罪歷程已證明,我對自己的放縱自然是從貪字開始,貪了名氣必然要貪利,人一走上這條路,無論裝飾得多麼天衣無縫,也無論如何反復籌劃嚴防死守,只要走了這條路就必然要失態、失衡,必然要利令智昏,再嚴謹審慎的人也必然漏洞百出。這真是一條代價太大太大的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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