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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張曉梅是全國政協委員,她此次帶去了一個提案『建議縮短工作時間采取四天半工作制』,讓人眼前一亮。
據3月3日《華西都市報》報道,張曉梅道出了『四天半工作制』的幾點好處:第一,讓勞動力充分休息,可以保護勞動力資源;第二,可以緩解交通壓力,改善社會生存環境;第三,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節約成本;第四,有益改善就業狀況。
1994年以前,我國法定勞動者日歷中的星期六不是休息日,只有星期天纔是。當時有一首歌叫『快樂的星期天』,可後來人們回憶說,『快樂啥呀,整天忙著做家務,累死了,這是「戰斗的星期天」』;到1994年5月,開始嘗試每周5天半工作制,即隔周多休一天,人稱『大禮拜』、『小禮拜』;到1995年5月,國務院規定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即現在家喻戶曉的五天工作制。
現在的五天工作制挺好,人們通常的安排是『周五聚友狂歡、周六操持家務、周日休息恢復』,有關方面的統計說,勞動時間的縮短一方面使人們在工作時間內勞動效率提高了,另一方面有了更多的休息時間,促進了國內消費市場的發展。那麼,在五天工作制實行了14年的今天,『四天半工作制』是否有了應時而生的環境?
一個國家法定假日的總量不能脫離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的實際。定得太少固然滿足不了民眾的需要,對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利,定得多了也會產生消極影響。探討此提案的意義,在於弄清楚相關的利弊,如果弊大於利,當然沒有推行的必要,如果利大於弊,則完全可以嘗試為之。事實上任何一項新方案都是利弊相權,如果找到一個『黃金分割點』,纔是和諧之道。
我所理解的張曉梅委員的『四天半工作制』中的『半天』是『機動』的,比如有的單位可以把這個半天假安排在周一,有的單位可以把這個半天假安排在周五,如此纔能形成交通上的錯開。而在政府等公務部門,起碼要保證周一至周五都有人辦公,但人員可以輪休。
如果我們推而廣之,假定企業在五天的工作制中開工總量為剛剛好,那麼實行『四天半工作制』就要增加人手,如果企業還發過去的那些工資,那麼現有的人員就要減少薪水,但同時,有更多的人可以就業了。據估計,企業工時縮短10%,可增加6%的就業崗位。在當前保就業的民生第一大事面前,這個提案自然有著積極意義。
目前,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上海市已經有部分企業推出了『四天工作制』,通過縮短工作時間來保障職工崗位,力保職工不下崗。工時縮短,工資收入自然會受到影響,但大部分職工都表示理解。這是金融危機之下的權宜之計,而『四天半工作制』一旦作為法規確定下來,則很難在金融危機之後再改回去。
在利弊紛爭沒有一個量化參照的情況下,個人以為,當前情勢之下『四天半工作制』可以在某些城市某些單位作為一種提倡,而不是上昇到法規的層面去執行。如果『試點』效果得到社會公認,不妨再來一個公眾投票,『票決』之後再行定奪。(萬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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