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雲南晉寧看守所發生一名在押人員死亡事件,在網民的持續追問和參與中,司法機關介入調查並公布了真相。
從『華南虎照』當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長』被立案調查,從深圳海事局官員猥褻女童被『雙規』到廣東乾部出國考察清單被公布……一年來,網絡監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進入公眾視野。
然而,網絡監督又常常卷入爭議的漩渦。侵犯隱私權、虛假信息、扭曲誇大等種種問題一直備受詬病。
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中,應當如何看待這一新現象?兩會代表、委員紛紛發表見解。
網絡監督最接近百姓生活
近日,廣東肇慶端州區區長等人以『考察』為名出國旅游被曝光一事,給全國人大代表、華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仲川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在網絡視頻上看得很清楚,他們去哪裡玩,都是什麼名字和職務,從出發到每天日程都有。這種圖像都在那裡,紀檢部門就得馬上介入,否則無法交代。』
他認為,網絡監督的力量大大壓縮了『暗箱操作』的空間:『過去出了問題有人還可以封鎖消息,而在網絡時代,做了就很難掩蓋,大家手機拿起來就可以拍,幾分鍾內就可以發送到網絡上,立刻就會產生爆炸性效果。』
網絡監督最大的優勢在於其便捷性和廣泛性,讓公眾多了一個自由表達的空間。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交大法學院教授王曦說,跟其他表達意見的方式相比,網絡監督所受限制最少,『門檻』最低,最接近百姓的日常生活。
多位代表委員認為,網絡監督已經成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種新形式。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說,網絡監督的興起,本身就是公眾民主意識增強的體現;而網絡又為公眾行使知情、表達、參與、監督四大民主權利提供了新的技術支持。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說:『過去,各級政府文件很少與百姓見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後,一些政府的紅頭文件開始在網上公布,吸引網民對其合理性進行討論。那些群眾反映強烈的類似亂收費、亂罰款的文件根本經不起推敲,難以出臺,這是一個很大的亮點,也可視為民主監督的可貴進步。』
『陽光是最好的反腐劑。』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科技廳副廳長杜民說:『來自網絡的監督,對政府部門是一個挑戰,因為一個事情處理不好,便會在網絡上放大。如果你不適應,肯定很被動。』
莫讓『自由』變成『暴力』
互聯網自從誕生那一天起,就伴隨著正反兩方面的聲音。已過去近一年的『姜岩事件』至今餘波未消。
去年初,一篇帖子在各大網上論壇流行:一個叫姜岩的女人,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最終選擇了跳樓自殺。姜岩的丈夫和『第三者』隨即遭到『人肉搜索』,他們的住址、家人電話、公司情況等各類信息被公布,網上聲討鋪天蓋地而來。盡管當事人訴諸法律,還是沒能逃脫名譽、生活受影響的結果。
『網絡監督』和『網絡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隔。王曦委員說:『正是因為網絡監督的限制較少,一些網友可能會濫用這種監督方式。』
『民主是需要規則的,否則就走向民主的反面。』李明蓉代表說,『假如網絡的追索成為一些人以私利為目的的報復工具。網民無形中就成了別人的幫凶。』
她認為,即使貪官和罪犯也有個人合法權利。違法犯罪、不道德行為是一回事,個人隱私是另一回事,特別是當事人的親友更應該受到保護。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劉紅宇說,打擊腐敗也要講究『程序的正義』,網絡監督也應該建立在守法的前提下。現在幾乎形成了一種社會共識,好像結果是正義的,就可以隨意侵犯他人的權利。
即使在一些成功的網絡監督案例中,歪曲、誇大、謾罵等現象仍然存在,不僅讓人無所適從,還對實際調查形成了掣肘。
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文顯說:『有的時候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網上就形成一邊倒的輿論,也可能影響司法活動的公正性。有時網民掌握的情況畢竟是表象的,而法律是用證據來說話的。有些網民披露的事實並不一定是證據。看見的東西不一定是事實本身。』
多位代表委員認為,網絡只能是民主監督的表達手段,網民在網上的行為既受到法律保護也受到法律限制,不能超越黨紀國法。不能曲解網絡監督這個手段,因為這種手段本身沒有裁判權,最終我們還是需要建設一個法治社會。
王利明代表指出,因為網民的知識水平和層次不一樣,有些網民容易受到誤導,加上信息來源不盡准確,非理性的聲音層出不窮。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和規范,要求網民嚴格遵守法律,用道德約束自己,不能動輒侵害他人隱私和名譽。
全國政協委員、西藏大學旅游與外語學院副院長圖登克珠指出,目前我國在網絡監督方面還存在很多法律空白,必須加快立法步伐。而張文顯代表建議:『應該一方面引導網民理性對待披露的事實,另一方面把最真實的情況通過最權威的渠道發布出來,讓網民在法律事實面前去發表更理性的評論。』
讓網絡的希望照進現實
2月28日,溫家寶總理在中國政府網與網友交流時說:『我一直認為群眾有權利知道政府在想什麼、做什麼,並且對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評意見,政府也需要問政於民、問計於民,推進政務公開和決策的民主化。』
這是我國信息公開、推進民主的又一個令人鼓舞的信號。從這樣的角度觀察,代表委員認為,網絡監督只是我國推進民主建設的渠道之一,有關部門更應該加強現實工作,通過多種途徑保障人民民主權利。
全國人大代表汪春蘭說:『網絡上揭露的一些現象並不是新出現的,比如官員抽名煙、戴名表,關鍵還是要切實管起來、抓起來,從制度建設上入手。』
汪春蘭代表認為,網絡監督必須和其他監督渠道一起,纔能形成合力,發揮更大的作用。外部監督必須和政府內部的體制建設結合起來,纔能從根本上遏制貪污腐敗問題。
『把反腐倡廉的希望寄托在網民身上是不對的。假如網絡監督成了反腐的主力,那說明現實機制出了問題。』杜民代表說。
王利明代表認為,網絡監督的興起,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群眾現實訴求渠道不暢。法律纔應該是解決問題的主渠道,網絡監督只能起到補充作用。應該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體制和機制,在現有的合法框架內解決問題。
戴仲川代表指出,國家一直在努力推進民主建設,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出臺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但一些地方對此只是應付和敷衍,阻礙了百姓民主權利的落實。必須創新機制,確保百姓有效參與的暢通渠道。
反過來,網絡技術也為政府轉變行政方式、改革相關制度提供了新的契機。王曦委員說,要使網絡與現實的互動成為常態。網民有所表達,就是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否則表達就沒有意義。政府應該對官員進行培訓,教會他們如何正確對待網絡意見,及時發現和疏導民間的怨氣,不至於問題越積越大。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