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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穩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2009年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的通知》要求,本市在3—5月份在全市組織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進一步加大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工作力度,實現農民工城鎮企業相對穩定就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8%以上。
『春暖行動』以住宿和餐飲業、建築業、制造業、居民服務業為重點,努力提高鄉鎮企業、村辦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推動企業招用農民工由過去口頭協議式管理,向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轉變,逐步實現農民工用工制度規范化。
通過開展『春暖行動』,進一步推廣和完善天津市統一制訂的農民工專用勞動合同文本,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工作時間彈性大的特點,完善『農民工專用勞動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考和使用。同時,積極組織開展勞動用工摸底調查,弄清轄區內用人單位戶數、農民工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為企業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勞動用工數據庫,實現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等情況的動態監管。
為使活動達到預期效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將深入農民工較多的用人單位,舉辦現場諮詢、發放普法宣傳手冊及張貼宣傳畫等活動,宣講政策,指導簽約,增強農民工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意識,引導其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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