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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機發生後,由於一些企業經營面臨困難,呼吁取消最低工資標准制度的人也日漸增多。今年的地方兩會上,就有代表委員提出廢除該制度。全國總工會宣傳教育部部長李守鎮3月9日明確表示,全總不贊成取消最低工資標准制度,他建議企業經營者應該從長計議,集中精力調整產品結構,開發品種,調動職工積極性,不要總在職工的勞動報酬上打主意。
筆者以為,雖然要求取消最低工資標准的呼聲並非沒有道理,但其根本錯誤就在於忽略了中國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的前置條件。
諾獎得主、自由派經濟學家哈耶克曾說過,工資的形成還是應該遵循自由市場原則、由勞資雙方談判決定,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背離了充分就業的均衡價格,只會將願意接受更低工資的勞動者排斥在就業市場之外。這也是批評最低工資制度者的主要論據。
可問題是,中國勞動者的工資恰恰不是由勞資雙方談判決定的,而主要是由強勢的資方單方面決定的。如果政府不為弱勢的勞動力制定一個最低工資標准,在相對稀缺的資本和近乎無限供應的勞動力的博弈中,勞動者將會失去最起碼的討價還價權利。
退一步說,即使有勞動者願意接受企業開出的最低工資,由於存在著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壓力,這樣的工資水平可能僅夠糊口,根本不能滿足勞動者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它對改善勞動者生活狀況、提高勞動力素質和擴大勞動者消費毫無作用。市場上這樣的勞動力越多,經濟就越不可能繁榮。因此,最低工資制度在中國更多是一種對弱勢勞動者的保障,而非調節勞動力市場的經濟杠杆。
由於中國低端勞動力太多,中國的最低工資制度應該是有彈性的,經濟形勢好的時候,最低工資標准往上提一點,經濟形勢差的時候,最低工資標准往下降一點。在經濟不景氣的當下,可以適當降低最低工資標准,但絕不能廢除最低工資制度。文/鄧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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