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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購房者而言,當然希望能夠明明白白購房,免得被『宰』上一刀還以為撿了便宜。但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購房者面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就這一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同志3月11日表示希望消費者了解商品住房價格構成主要構成,以及明明白白知道所買房子的價格構成,『如果哪塊高了,你們可以跟他們商量』。此話一出,引起網民熱烈反響。
不過,開發商會跟購房者『商量』嗎?買家永遠沒有賣家精明,開發商不會傻到主動自曝真實成本。去年一些地方鬧得沸沸揚揚的退房潮,有的購房者買房不到一周,甚至縮水20%,如果他們知道成本構成,還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之前關於房地產有無暴利問題一直爭論不休,歸根結底就是因為商品住房成本信息不透明。在高房價的掩蓋之下,開發商利潤究竟有多少,其中房地產領域的腐敗成本是多少,公眾根本無法知曉。在房價高得離譜,超出大多數居民實際購買力的情況下,購房者只能抱以觀望態度,另一方面一些開發商不願意把房價降到合理價位,這必然造成樓市交易清淡。
受制於土地的稀缺性和住房的民生保障特性,很多購房者需要用一生的積蓄來買房,因而不能簡單把住房當作一般商品對待。在市場競爭條件下,當市場不景氣時,開發商一般會采取降價促銷回籠資金,但如果開發商寧可房子賣不出,也要維持高房價,並寄希望於政府出臺救市政策,這就說明房地產市場已經出了問題,是不健康的。早在2006年,江蘇鹽城就曾公開過首個房價成本,清單涉及近百樓盤,後來也不了了之。另外再參照一下限價房的銷售價格,不難發現,普通商品房價格虛高成分很大。當然,也不排除一種可能,在高房價的成本中有一部分是腐敗成本。
對於房價成本構成,應該來個『公開沒商量』。相關主管部門有必要制定相關規定實行強制性公開,而且作為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在獲取房價成本構成信息上具有購房者無可比擬的優勢,如果開發商以侵犯商業秘密為由反對,那麼地方政府就沒有理由推出各種救市措施甚至拿出地方財政來補貼購房者,從而為開發商人為制造的高房價埋單。(鍾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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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通過政府審計纔算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