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常到超市購買酸奶的小吳日前向大家傳播著她的購物『秘訣』:挑奶制品要拿藏在後面的,因為後面的商品生產日期靠後而且食品更新鮮。小吳的『秘訣』不禁引人思考,本來是以便利為本的自選超市,怎麼反而利用起了這份難得的『便利』招牌,將生產日期較早甚至瀕臨過期的食品擺放在最易拿取的位置,而新進的新鮮貨卻大都擺在最後面?
食品擺放越新鮮越靠後
昨天在南開區一家大型超市,記者在奶制品貨架區域看到,鮮奶整齊地一排排碼放著,消費者觸手可及的5包光明鮮奶上面的生產日期寫著2009年3月7日,而拿出最後一排的鮮奶卻發現,上面的生產日期為2009年3月10日。仔細查找奶類食品貨架,發現不少鮮奶、酸奶都是將生產日期比較靠後的新貨擺放在了最後面。但是記者在購買時,很少看到有消費者挨個看商品包裝的生產日期,並從最裡面拿商品,幾乎都是選擇表面方便拿取的商品。與此同時,記者還在冷凍食品區域看到,一些冷凍湯圓、水餃也存在『好貨沈底』的現象,擺在上面的都是生產日期比較早的商品,而新貨卻大都埋在最底下。
超市貨品擺放『潛規則』
一位超市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看似簡單的貨架擺放陳列,其實是『大有學問』的。如一些利潤較大的商品大都擺放在和消費者視線平行的位置,這樣能促進不少銷售量。促銷的商品或新貨則放在貨架兩端。價格居中、消費者選購較多的商品一般擺放在貨架中間,這樣在方便了消費者的同時也加大了超市的銷售盈利,而價格比較低廉、利潤小的商品一般都放在貨架最下面。當然,為了能讓超市食品更好地周轉,超市在貨品擺放時也遵循著『新鮮潛規則』,即新進來的貨一般都放在貨架靠後的位置,而相比已不太新鮮的食品則擺放在最前面人們容易選取的地方。
售賣食品還應新鮮至上
對此,天津連鎖經營協會相關負責人認為,超市新鮮食品靠後擺放的原則並不是違規行為,而是一種目前商家普遍使用的銷售方法。超市在食品有效期內將其銷售出去,只要不過期,這樣做也是無可厚非的。但超市如果用這種方法銷售過期食品,則是不允許的。
不過記者在采訪時也了解到了一些消費者的看法,他們表示雖然這是商家的正常銷售手段可以理解,但還是感覺這是超市為了保證自己利益的『小伎倆』,似乎讓人有點受騙的感覺。作為消費者還是希望能買到最新鮮的食品,超市也應秉承新鮮至上的原則。如果有即將過期的商品,不應用這樣的方法讓消費者以和新貨同樣價錢購買,而應換成買贈促銷的方式,讓消費者的購買心理更加平衡,犧牲了一部分利潤的同時則贏得了消費者的認可。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