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天起,《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實施。該《規定》解決了之前家具行業中最具爭議的五大問題,明確規定處理打折的家具也要實行『三包』。
爭議1
退換家具收不收折舊費?
消保法中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標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不得向消費者收取折舊費』『保修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免費為消費者更換或者退貨,並按照不低於商品銷售價款的5%補償消費者』。但本市以前曾試行的《家具售後『三包』辦法》中規定『換貨時應適當收取折舊費』,二者矛盾。《規定》實施後這種問題將迎刃而解。
《規定》中明確,家具商品的『三包』期限為一年,如消費者在1月1日買了家具,在12月31日進行退換,該家具的銷售者也不得向消費者收取折舊費。此外,根據《規定》,『若家具商品在「三包」期內兩次修理仍未達到國家標准、地方標准、企業標准和約定標准的,應當包換』『更換的家具仍未達到國家標准、地方標准、企業標准和約定標准的,應當包退,並按原購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爭議2
換修時限日子有准嗎?
根據新《規定》中的條款,『在「三包」期限內,家具經過兩次維修,但仍未達到國家標准、地方標准、企業標准和約定標准的,應給予更換。更換後的家具,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且與原購家具的規格、型號相符。更換家具的運輸費用應由銷售者承擔,更換後的「三包」期限要自更換後交貨之日起,重新計算。』『更換後的家具仍未達到國家標准、地方標准、企業標准和約定標准的應予退貨。符合包換條件,但30日內仍未調換的、家具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或人體健康的、經法定機構檢測鑒定不符合相關標准的應予退貨。』因此,類似於『已經修了快十次了,還有問題』『換了兩件了仍然不行』『找了幾次了,都是踢皮球一樣,沒人管,眼看就要過期了』的現象,今後不會再出現了。
爭議3
處理打折負責『三包』嗎?
在很多賣場內,消費者常常可以看到『特殊商品(如殘次品或處理品)應注明,廠家可不負「三包」責任』的規定,因此,許多經營者將不符合標准的商品標上『打折商品、降價品、樣品、老款式、處理品』等字樣,說明不退換、不『三包』,出現問題自己負責,使消費者有理無處說。在新《規定》中明確指出『銷售者與消費者之間訂立的家具買賣合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免除「三包」責任。』
爭議4
整套家具單件怎麼算?
如果消費者買了套裝家具,例如買了成套的一張桌子和四把椅子,保修期限為一年,但使用半年,其中一把椅子壞了,其他家具仍完好,商家將壞椅子更換後,寫明更換日期。當其他三把椅子和一張桌子到期後,那把換過的椅子仍在『三包』期限內,可根據更換日期,向後順延半年,繼續享受『三包』服務,不會因為整套家具到期而影響服務質量。若椅子經更換兩次仍有問題,消費者可向商家進行單件退貨,不會因為是成套購買而受到損失。因此,銷售者不能以『整套家具過期』或『成套銷售的家具不能單件退換』等理由,拒絕消費者的退換要求。
爭議5
交貨晚點廠家按嘛賠?
按照試行的《家具售後『三包』辦法》規定,消費者訂貨後,如果廠方違約,不能按期交貨,則應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廠方應每天按所訂家具價值總額的1%給消費者違約金直至100%,如果消費者違約,要求取消訂貨,應該扣所訂家具總額1%至5%的違約金。從字面上看,這個條款對雙方都有約束,但實際上,由於缺乏詳細的處罰規則,使條款很難制約廠方擅自更改違約金比例的做法,因此很難執行。
但新《規定》中明確規定是『自交貨之日起』,即貨到開始履行『三包』承諾;而在貨到之前,雙方是否違約,則屬於《合同法》規定的范疇,如有一方違約,應根據《合同法》進行賠償,不屬於『三包』范圍內。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