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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撰稿人韋博報道,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已屆四年,馬英九14日第一次以臺當局領導人身份表達對其《反分裂國家法》的不滿。據臺灣《中國時報》15日消息,臺『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稱:『馬英九認為此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四年來馬英九立場『始終如一』,『堅定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臺灣尊嚴』。王郁琦同時說:『我們相信大陸有足夠的智慧做最適當的處理。』
針對馬英九的表態,香港中評社15日刊登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的徐博東教授的評論稱,馬英九當局如此動作,至少有以下三點不妥:
其一,主動挑起兩岸敏感的政治性爭議,違背了雙方已經形成默契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互動精神,破壞了兩岸好不容易纔營造起來的良好氣氛。
其二,『陸委會』的新聞稿,無視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和部署導彈對遏制『臺獨』冒險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把破壞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責任推給大陸,這無異於為『臺獨』勢力張目,有刻意討好民進黨和『臺獨』勢力之嫌!
其三,退一步說,即使馬英九對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和在特定歷史背景下部署導彈有意見,也應本著雙方都已認可的『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處理模式,通過兩岸協商談判,心平氣和地逐步加於解決。馬英九當局單方面出牌,隔空放話,只考慮到自身的處境而不顧大陸方面的感受,只會破壞雙方互信而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反分裂國家法》頒布4年來的實踐也充分證明,該法對遏制『臺獨』、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大陸隨後采取了『聯藍反獨』、『促美遏獨』的正確策略,一次次地挫敗了陳水扁所推動的『公投制憲』、『入聯公投』等妄圖實現『法理臺獨』的種種冒險,有效地維護了臺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最終,臺灣民眾用自己手中的選票把堅持『臺獨』的民進黨趕下了臺,迎來了如今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所以,《反分裂國家法》不僅不是民進黨『臺獨』人士所污蔑的什麼『戰爭法』,恰恰相反,它是一部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和平發展法』。它的制定與實施,具有十分重大的轉折性戰略意義,對於『反獨遏獨』、促進兩岸關系的和平發展,發揮了不可磨滅的歷史性作用,『既有必要,更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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