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久前,記者根據羣衆舉報,在上海一些農貿市場裏發現不少經營注水牛肉的黑心攤販。記者暗訪發現,這些注水牛肉大部分來自浙江嘉善。(據3月15日中國廣播網報道)
注水肉是黑心商人的一大“發明”,近年來防不勝防。浙江嘉善的這些商人不但心黑,一頭牛就注水100多斤,而且心狠,注的不是自來水,而是污水。這對人民羣衆的健康權構成嚴重威脅。
報道援引一個小商戶的話說,6家大的批發商壟斷了這個批發市場,他們全部經營注水肉,而經營正規肉食的合法商戶無法生存。這就是在暴利的驅使下,不法商人操控的一種“逆淘汰”,絕不是市場經濟的正常現象,而是市場經濟的一顆毒瘤。
爲什麼注水肉現象屢打不絕,而且在上海等地的農貿市場還呈氾濫之勢呢?市場缺乏嚴密監管是一個原因,但是更重要的原因卻是對這種行爲處罰太輕,主要是經濟制裁,一般沒有刑事制裁。所以,雖然各地經常查處到注水肉等食品生產違法案件,但是黑心商人是交了罰款再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對照將於今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注水肉屬於摻假摻雜行爲,所要承受的法律責任是,沒收違法所得和工具;貨值1萬元以下可並處罰款2000元至5萬元,1萬元以上可按貨款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此法也有“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總結式條款,但是太籠統,難界定,比如注水肉怎樣纔算嚴重,才該刑事處罰呢?
食品安全是涉及人民羣衆生命健康的大事,對這類違法犯罪行爲就是應該嚴懲不貸,但《食品安全法》看起來比較溫情。石家莊三鹿嬰兒奶粉大案已有嚴重教訓,因而切不可忽視法律的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