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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易要來30萬元仍不滿足
貪財女敲詐搶劫前男友
警方縝密偵查打掉搶劫敲詐團伙
一女子勾結現任男友和其他人員,借口前男友佔她便宜,多次搶劫、敲詐前男友40餘萬元。警方展開調查,及時抓獲涉案人員。
一女子以男子吳某佔她便宜為名,伙同他人敲詐吳某巨款後,感覺還能榨取錢財,便又策劃搶劫吳某案。2007年11月15日10時許,吳某駕車途經外環線宜興埠立交橋等紅燈時,遭兩名陌生男子持槍挾持,歹徒把他帶至偏僻處,蒙住眼睛、捆綁住手腳,並多次轉移地點,至18時40分許,吳某被丟在外環線五號橋。其間,兩名男子搶走吳某35000元現金和一張銀行卡,威逼他說出銀行卡密碼。案發後,吳某到公安北辰分局刑偵五大隊報案,民警趕到案發地附近一家銀行,發現吳某銀行卡裡被提取77500元。民警調取銀行卡提款記錄,查閱銀行監控錄像,發現取款人是兩男一女,3人取款後駕駛一輛無牌銀色凱悅轎車離去。民警掌握一條重要線索,這輛轎車曾在吳某居住小區出沒,案發前後,吳某與車裡的人有過接觸,遂分析吳某隱瞞了無法啟齒的實情。由於吳某不講實話,民警無法查找線索,致使偵查工作陷入僵局。
今年3月初,民警再次找到吳某調查案情,他終於放下思想包袱,講出搶劫案背後的隱情。搶劫吳某的嫌疑人是他的前女友錢某和錢某現任男友胡某。2006年1月4日下午,錢某和胡某到其工作單位,他們以吳某佔過錢某的便宜為名強行向吳某索要100萬元『青春損失費』,經討價還價,雙方以30萬元成交。次日上午,吳某在北辰區小淀村交給錢某和胡某30萬元。今年3月10日19時許,民警采取行動,在北辰區新村街一小吃攤抓獲錢某。經訊問,錢某交代了她為索取不義之財,於2006年1月4日伙同胡某敲詐吳某30萬元。2007年11月15日上午,她勾結胡某和秦某,再次敲詐吳某未果,後持自制鋼珠槍和砍刀搶劫吳某35000元和一張農業銀行卡,到銀行提取77500元。3月11日16時許,民警發現胡某在北辰區宜興埠鎮某醫院門前出現,立即把其抓獲歸案。目前,錢某、胡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捕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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