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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15日起,江蘇省南京市公安機關所有懸掛警牌的車輛,只要離開單位走上街頭,就要開啟警燈,不分警種、不分單位,自覺地進入巡邏勤務狀態。
南京市公安局局長徐珠寶告訴記者,為了最大限度提昇街面有警密度和防控能力,進一步深化巡防機制建設,全面提昇社會面巡防等級,局黨委作出了這個『全局警牌車輛外出一律亮燈上路』的決定,規定從3月15日零時開始,全市公安機關不分警種、不分單位,所有懸掛警牌的車輛,只要離開單位走上街頭,就要開啟警燈,自覺地進入巡邏勤務狀態。局黨委同時還規定,所有上路警車,在遇有群眾報警求助,要先受理後移交,不得拒絕推諉;遇到突發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要作為第一反應力量聽從指揮調度,積極參與處置。
徐珠寶表示,警牌車輛亮燈上路巡邏,是一項系統性、長效性、基礎性的工作,南京市公安局還將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確保警牌車輛亮燈上路常態化、長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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