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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3月9日,一個自稱是北京國稅局工作人員的陌生人打電話給我,告知我購買小排量汽車可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消息。這個人讓我自行撥打另外一個號碼,以瞭解具體的辦理相關轉賬手續的辦法。我的確於去年8月份購買了一輛小排量汽車,在今年年初也曾聽到過有關車輛購置稅作出調整的消息,但總覺得對方的介紹十分可疑,於是沒有當即將自己的賬號透露給他們。爲了慎重起見,我隨後與售車廠家的4S店取得了聯繫,詢問是否有此項活動,對方說並沒有聽說過此事。可是回想當時,電話那頭的所謂的“國稅局工作人員”卻能將我的一些個人信息覈對得非常準確和詳細,對此我感到十分納悶。秦先生
附記 接到來信後,記者隨即與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取得了聯繫以瞭解情況。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近來該局曾接到過不少納稅人的舉報,反映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國稅部門工作人員的幌子,致電納稅人並謊稱“購買小排量汽車可以退還車輛購置稅”。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在此鄭重提醒廣大納稅人,“車輛購置稅退稅”的說法完全是個騙局。納稅人不要輕易向陌生人透露個人信息,遇到讀者在來信中反映的類似情況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也可向稅務機關進行諮詢,避免上當受騙。
該局負責人還介紹說,自2009年1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暫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對購置其它車輛的仍然按照10%的稅率進行徵收,不存在所謂的“購車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