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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受金融危機影響困難企業認定辦法』近日出臺。經認定為困難企業後,天津開發區勞動保障部門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企業四項補貼。
據介紹,申請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困難企業應為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且恢復有望,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采取穩定崗位措施承諾不裁員或少裁員(2009年裁員少於20人或低於全部員工10%),2006年以前注冊登記企業。國家相關部門原來認定的1018戶三類困難企業不在此范圍之內。
經過認定的企業,可以享受四項補貼。與此同時,開發區困難企業還可以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待企業正常運行後再進行補繳。
符合認定條件申請認定困難企業的,攜帶相關材料填報《受金融危機影響困難企業申報審核表》,開發區將成立認定小組進行審核認定。最後市審核認定小組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認定,對符合規定的企業出具《受金融危機影響困難企業認定證明》,作為享受各種扶持政策的憑證。
據悉,開發區財政局與發展計劃局、勞人局等部門緊密配合,已經開展對困難企業的審核認定工作。
四項補貼看清楚
其一,崗位補貼,按照企業穩定崗位安置職工人數,給予每人每月500元,期限為3至6個月,補貼人數最高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在崗職工總數50%。其二,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所需資金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按企業實際支付在崗培訓費給予補貼,最高額度人均300元。開展技能培訓,按照社會崗位需求程度和職業資格等級,給予不同標准補貼。其三,對企業與本單位大齡職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3至12個月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補貼。其四,企業停產期間組織職工積極就業,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標准,給予1至3個月求職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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