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本市公布了清明節假期安排。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當日加班,除了當日工資外,還可獲得不低於日或小時工資基數的300%的加班工資。但商場營業員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的勞動者,並不按此法計算加班費。
市勞動保障部門還提醒勞動者注意兩種特殊的加班工資算法。一是商場營業員等勞動者,因工作性質需要,企業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並經勞保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企業應當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其工資;勞動者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150%的加班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300%的加班工資。
二是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的勞動者,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可以自主安排,因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