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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春雨,讓11歲小學女生萌萌(化名)在課堂上異常興奮,說了一句『這天氣真爽』。因為這句話,她說自己被要求在雨中罰站。因淋雨後生病,萌萌將學校、任課教師和班長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密雲法院溪翁莊法庭開庭。
萌萌是溪翁莊鎮中心小學的學生,昨天她戴著小黃帽和父親一起走上法庭。之後,她自己拉開原告席的椅子坐下,面對著被告席上坐著的學校副校長、當事老師尹某和班長小樂(化名)。
萌萌在起訴狀中說,2008年3月28日上午,下了一場春雨。第四節課上,教師尹某帶他們在校園內『感受春雨』,並以春雨為題材寫一篇作文。在校園裡感受時,萌萌說了一句『這天氣真爽』,尹某就讓班長小樂將她拽到校園操場上『罰站』。
萌萌說,她在雨中被罰站長達30分鍾,渾身濕透,當晚頭痛、高燒,先後在鎮衛生院、縣醫院、首都兒科研究所進行治療。2008年7月22日,經首都兒科研究所診斷為神經性、感染性頭痛。
今年1月7日,萌萌將學校、教師尹某和班長小樂起訴至密雲法院,索賠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2.5萬餘元。
昨天在法庭上,尹某說當時雨下起來後,他將學生帶回室內避雨。當時他讓班長小樂『維持下秩序』,到室內後他纔發現萌萌站在雨中。而且『當時雨並不大,萌萌就站了幾分鍾,身上也並未濕透』,尹某說萌萌的頭疼與此無關。
小樂上法庭後就一直趴在桌子上,望著萌萌。法官問他當時情況,他說萌萌排隊回教室時說話,他指著萌萌說,『你說話了』,然後萌萌就自覺站到了操場上。幾分鍾後,尹某發現萌萌站在操場上,便招手讓她回教室。
雙方在庭上進行了長達3小時的舉證、質證,證據包括各自對當時情況做的『問卷調查』、錄音錄像、醫療單據、氣象資料,甚至還有在網上搜集的關於『神經性頭疼』的百科知識。
由於雙方均不同意調解,12點30分庭審結束,法官表示將擇日宣判此案。
-追訪
上學?萌萌喊累
庭審結束後,副校長讓萌萌『下午去上課』,萌萌看著她點點頭,然後坐在父親身邊,在筆錄上簽字。
記者問萌萌,現在尹老師還給你上課嗎?萌萌搖搖頭。記者又問她,如果尹老師給你上課,你還願意學嗎?她點點頭。『但是我現在不喜歡他了,見到他打招呼只是因為他是老師,我應該尊重他。』此前,萌萌曾經在給尹某的留言中寫道:『喜歡尹老師的課』。
萌萌說她喜歡上學,那場春雨之後,萌萌在作文中寫道:『這場春雨為我們帶來了很多快樂。』但是這場官司開始後,她現在擔心學校會不讓她上學了。
『和萌萌之間的官司不會影響學校對她的教育。』溪翁莊中心小學副校長現場說。
記者問萌萌母親,這樣一場官司會不會對萌萌的成長產生不良影響?萌萌的母親告訴記者,『出事後孩子已經受影響,但我們不得不要個說法。』昨天下午,萌萌沒去上學,她說:『有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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