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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奴制是封建社會最殘酷的奴役形式,其典型形態產生於中世紀的歐洲。在這種制度下,封建領主從政治、法律、習俗上對農奴進行人身控制,勞動者的人性、人格、人權、人道受到摧殘,人的高貴價值淪為領主權和神權的祭品。
無論從經濟的發展,政治的民主,還是人權的保障角度來審視,農奴制都是野蠻落後的社會制度。這樣一種制度是文明的恥辱,注定要被歷史拋棄。這就是為什麼幾個世紀以來,世界范圍內的禁奴運動波濤洶湧,廢除奴隸制成為人類歷史上最激動人心的偉大運動。
從1807年英國把在大英帝國境內販奴定為非法,到1833年英國宣布所有英國殖民地的奴隸制非法,再到法國1794年、1848年兩次廢除奴隸制……西方國家的前輩們,為鏟除奴隸制堅持不懈地奮斗著。美國總統林肯於1862年發表《解放黑奴宣言》,400多萬美國黑人從此走上了爭取自由與平等權利的道路。整個19世紀的100年裡,廢奴運動此起彼伏,在不斷的斗爭甚至流血和炮火中,一個個國家告別了奴隸制。這樣的歷程雖然充滿血淚、艱辛無比,但所有尊重人權的人都會看到,這是一條通往正義的進步之路。
這條進步之路,同樣也將半個世紀前的中國西藏帶上了新的歷程。1959年3月10日,以十四世達賴為首的西藏上層集團為保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永不改變,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的武裝叛亂。從3月28日開始,中央政府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廢除了極端腐朽、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完成了西藏歷史上劃時代的深刻變革,開創了西藏歷史的新紀元。
通過民主改革,西藏廢除了封建農奴制的壓迫和剝削,解放了百萬農奴和奴隸;實行了土地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農奴和奴隸成為土地的主人;廢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實行了政教分離和宗教信仰自由;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權,保障了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讓佔西藏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獲得了生存權和發展權。
資料圖片:在新分的土地上釘標記(圖片來源:國家民委網站)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西藏的民主改革,都可以和美國廢除奴隸制同樣堪稱世界人權進步的重要裡程碑,而其在廢奴的徹底性方面又超過了其他國家。與歐美各國的廢奴運動相比,也唯有中國西藏采取的是民主改革的途徑,通過和平的方式實現了百萬農奴的自由和解放,這無疑是一個偉大的歷史創舉。
今天,當人們從更為寬闊的視野看待西藏民主改革,會更深刻地體會到,人類社會形態的演進,不論其具體進程如何,都是客觀規律的體現。民主改革是西藏社會進步的必然,是中國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必然,也是世界文明進步總趨勢在一個區域社會的必然。
這樣的必然,加深了人們對農奴制的認識,促使人們將人類文明的內涵上昇到一個新的階段——只有摧毀那些桎梏人生存和發展的制度,把人的解放上昇為社會的解放,纔能使個人獲得自我解放的社會保障。
這是幾百年來廢奴運動的結論,也是整個文明社會的共識:農奴制摧殘人性,背離人道,剝奪人權,它是人類社會黑暗的一頁,也是永遠不能再翻回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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