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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獲悉,2009年6月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於6月20日至6月26日進行,目前各區報名工作已經啟動,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5日,逾期不再補報。本次報名考試的科目為高一年級化學和高二年級生物、英語、思想政治3個學科。
2009年6月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20日進行高一年級化學,高二年級生物、英語、思想政治考試;6月22—26日,各區縣招辦組織高一、高二年級學生進行化學、生物學科實驗考查。根據規定,具有本市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均在其學籍所在學校履行報名手續,其他社會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區縣招辦履行報名手續。由外省市轉入本市並首次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報名時還需填寫『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並進行電子攝像。
凡需將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往外省(市)的學生,由學籍校負責填寫『高中學業水平成績轉出登記表』交所在區縣招辦;區縣招辦負責填寫考試成績並加蓋公章,報市招生委員會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後開具轉出成績證明。由外省(市)轉入本市的學生,凡在原就讀中學所在地參加過相關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的,須向報名單位提供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由外省(市)轉入本市且符合本市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條件的,可參加本市高考。鑒於外省(市)與本市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不同,劃分等第方法不同且分值不等的實際,從2009年開始,外省(市)轉入本市的學生,如參加在津高校自主招生,須參加本市組織的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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