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如今電動自行車引起的交通事故多有發生,而事故責任如何承擔也成人們關注的焦點——電動車肇事,誰來埋單?
說起交通肇事的『元凶』,人們馬上會想到汽車,而如今,電動自行車已昇級為新的『馬路殺手』,成為肇事大戶。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相關法律雖然對交通肇事事項有較為詳盡的規定,但主要是針對機動車,對非機動車則涉及有限。由此,在這一新形勢下,電動車肇事後該怎麼承擔責任便成了備受關注的焦點問題。
車速過快是肇事主因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電動車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多是騎車載人、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突然猛拐以及不按車道行駛。其中,超速行駛是最主要的事故原因。據權威部門統計,80%的電動自行車車速都超標。《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而實際上,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不僅有時速20公裡的,甚至有40公裡的。在高速運行的情況下,極易出現翻車、車身斷裂、主件失控等事故,遇到緊急情況很難成功剎車。因電動車與行人混行於非機動車道,撞倒行人事件時有發生。
電動車撞死人也算犯罪
汽車撞死人,肇事司機要負刑事責任。那麼,這樣的規定是否也適用於電動車?對此,本市德欣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秀福分析稱,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該規定並沒有把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排除在交通肇事罪的主體之外,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車輛』,也包括非機動車輛。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2款也規定,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內,駕駛機動車輛或者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騎電動車引發重大事故的,應按交通肇事罪處理。
沒有保險賠償成問題
除了刑事責任的承擔外,電動車肇事還引出了另一個新問題,即民事賠償。電動車由於車速快、重量大,其給被撞一方當事人造成的傷亡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可電動車並非機動車,幾乎全部沒有強制保險,更別說商業保險了。而且,大多數電動車車主的賠償能力較低,所以當發生惡性事故時,車主常常陷入『沒錢賠』的尷尬境地。業內人士為此呼吁,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委托保險機構向電動車主征收小額強制保險,並用此設立救助基金,專門幫助那些因電動車肇事受到傷害卻不能獲得及時救治和賠償的當事人。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