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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北京公立醫院的醫生們在自己單位之外的其他醫院執業行醫將合法化。昨天,北京市衛生局局長方來英介紹,北京市正在擬訂允許醫師多點執業的制度框架,並鼓勵所有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在社區開辦診所和個體行醫。而目前,鑒於制度約束,公立醫院的醫生們往往只能通過會診的方式去其他醫院執業行醫。(據3月31日《北京青年報》報道)
平心而論,對待此前並不為當下醫療管理制度認同的醫生走穴現象,一味地堵並不見有多大效果,倒不如通過規范管理的方式進行疏導,既可使醫生走穴現象正規化,同時也讓過於集中的醫療資源在正當的時間之外有用武之地,同時也可以通過醫療資源的合理流動,讓更多地區的患者享受到優質醫療資源的服務,如是一舉三得的思路,正是北京市擬訂相關制度,允許醫生多點執業的根本出發點。
在對醫生多點執業開閘放水之後,並不意味著相關的管理就此可以完全松懈下來。倘若允許醫生多點執業成為明文規定,有關部門還必須肩負起規范管理的責任。筆者以為,這種規范管理應體現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應該明確走穴者是否在其所在醫院盡到全職的責任。舉例而言,一位大醫院的名醫,其在這家醫院的行醫時間是否能得到保證,其在醫院工作期間是否盡心盡力,都應該成為其合法走穴的一個重要依據。其次,醫生走穴的收入究竟該如何分配,同樣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譬如,有法律界人士稱,應當建立醫生外出執業收入申報制度,顯然這一建議是非常有針對性的。再次,醫生走穴不能如同當下這般說走就走,而必須服從於醫院的合理安排,適度地約束醫生的走穴權利,也同樣重要。
倘若醫生多點執業一旦合法化,那麼對於現行的醫療管理體制勢必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如何規范這一可能出臺的新政,如何合理調配醫療資源,如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僅依靠當下的這些管理辦法恐怕是行不通的,有關部門在擬訂允許醫生多點執業辦法的同時,還需要制訂一系列的相關制度予以跟進,以使一直在制度縫隙間穿行的醫生走穴在規范中健康成長。(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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