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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紀念行政訴訟法頒布二十周年座談會上獲悉,20年來,我國行政審判的司法環境逐步得到改善和優化,各級政府和行政部門對行政訴訟制度的認識和態度有了較大轉變,不出庭、不應訴等現象越來越少,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庭應訴的越來越多。
20年前的4月4日,我國第一部行政訴訟法正式頒布,標志著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訴訟制度正式建立,為人民群眾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提供救濟渠道,有力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據統計,1989年至2008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一審行政案件1405085件,審結1401532件,結案率為99.7%。最高人民法院20年來先後制定了18部重要司法解釋,發布了16件重要的司法指導性文件和200餘件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行政訴訟制度在改革中不斷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稱,要把著力保障民生當做行政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審理企業經營、就業安置、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生產安全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和優先執行涉農案件,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王勝俊強調,必須始終堅持維護和監督並重,兩者不可偏廢。對於違法的行政行為和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行為,要認真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不斷優化行政審判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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