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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市全面啟動了新的社保卡,很多讀者紛紛來電諮詢如何申辦新的社保卡及醫保卡是否能夠繼續使用,如丟失後怎麼辦等,為此,本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市社保中心的有關負責同志。
問:已制發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專用卡》(簡稱『醫保卡』)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答:2009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醫保卡的申請工作,已制發的醫保卡仍繼續使用。計劃2010年開始分期分批組織換發社會保障卡(簡稱『社保卡』)。
問:今年哪些人可以申領社保卡?
答:按照我市社保卡制發工作總體安排,今年受理社保卡申領的范圍為:參加我市社會保險(含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未領取醫保卡的人員;損壞、丟失醫保卡或社保卡的人員。
問:如何辦理社保卡申領手續?
答:申領人可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的街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工作人員審核申領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監護人)有效證件並錄入相關信息後,打印《天津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經申領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監護人)對相關信息進行確認簽字並辦理收費手續後,出具《天津市社會保障卡領取單》。不滿十六周歲的申領人須由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
問:社保卡收費標准和制卡周期是多少?
答:經市物價部門批准,社保卡工本費由申領人個人負擔5元/張。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自受理申領業務之日起,45日內完成制發工作。
問:開發區、塘沽區單位批量申領社保卡人員發生損壞、丟失社保卡後如何重新辦理?
答:開發區、塘沽區通過單位批量領卡的人員發生社保卡丟失或損壞,須由持卡人或法定代理人到服務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後,憑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及服務銀行的《掛失通知單》,到天津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和平區建設路18號)辦理補換卡手續。
問:醫保卡丟失、損壞後如何辦理社保卡申領手續?
答:醫保卡丟失、損壞後由持卡人本人憑有效證件到醫保卡的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街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憑銀行的《掛失通知單》及有效證件受理社保卡申領業務。
如申領人提出變更服務銀行(如:原職工醫療保險卡的服務銀行為A行,現申領社保卡服務銀行為B行),領取社保卡後須到原醫保卡發放單位,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開具《醫保卡清戶通知單》,憑《醫保卡清戶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醫保卡開戶銀行(即A行)辦理清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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