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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來,我國農民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不到20倍,但所負擔的醫療費用卻增長了133倍。與此同時,居民個人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由20%左右提高到60%。
如果按城鎮收入水平,城鎮居民以後的醫保報銷上限將達到10萬元左右。隨著政府投入比重的增加,居民個人支出比重將有所下降。
『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這是7日發布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規定。
為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緩解老百姓看病就醫難題,《實施方案》明確要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實施方案》指出,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不得接受藥品折扣。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
國務院決定分階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當前主要是抓好改革試點,具體步驟是:2009年,制定試點方案,選擇若乾城市和公立醫院開展試點,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2011年逐步推開。
另外,《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這一修訂後的版本與去年10月的征求意見版本相比有190餘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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