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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權教育
2009?2010年期間,國家將結合普法活動,積極依托現有的義務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和國家機關內的培訓機構以及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的人權教育,普及和傳播法律知識和人權知識。
??在中小學教育中逐步增加法律和人權方面的教學內容。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課等課程,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和權利意識,樹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形成健康的人際觀念、集體觀念以及國家和社會觀念。
??中小學人權教育根據中小學生的年齡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生動有趣的方式進行。通過豐富多彩的課外實踐活動,使學生在親身體驗中,接受人權教育,養成健全人格。在教學以及學校管理方面,積極推動教學與學校管理方式的改革,倡導教師與學生的民主平等、積極互動關系,鼓勵學生參與班級與學校的民主管理,讓學生在一種平等、民主關系的體驗和實踐中,增強民主、法治、人權意識。
??在高級中學,除了進行一般性的人權觀念培育外,要在有關課程中,系統開展有關中國憲法『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教育和國際人權知識的教育。
??繼續鼓勵高等院校開展人權理論研究與教育。選取若乾高等院校進行人權教育的調研,鼓勵高校學者開展人權研究,推動制定高等院校人權教育規劃。鼓勵高等院校面向本科生開設人權公共選修課,面向法學專業本科生開設人權法課程。推進人權法教材的編寫以及教學課件的開發。選取若乾開展人權教育較早的高等院校作為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
??有重點地開展針對公職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特別是針對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獄、城管、行政執法機構等特定執法機構和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各執法部門根據自己的工作特點制定人權教育培訓計劃,加大對人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推動人權知識教育常態化、經常化、制度化。組織專家編寫人權培訓專門教材。選取一些有條件的國家機關和城市作為人權教育培訓的示范單位,進行跟蹤監測。
??有計劃地開展面向大眾的人權教育活動,普及人權知識,提高全民的人權意識。支持中國人權研究會在全社會組織人權理論研究和實地調查研究,舉辦人權知識培訓班和講座等形式多樣的人權知識教育和普及活動。鼓勵開發民眾喜聞樂見的人權教育產品,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寓教於樂,建立起人權教育的長效機制。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傳播媒體對公眾進行人權知識的普及。鼓勵中央新聞媒體和地方新聞媒體開設人權專欄、專題。支持《人權》雜志、『中國人權網』和其他民間人權網站的發展,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新媒體開展人權知識普及教育。
??開展人權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支持中國人權研究會、高等院校和社會科學研究院所的人權研究機構,充分利用教學、科研平臺,多渠道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努力培養具備國際視野的人權領域高級專門人纔。
五、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
2009?2010年,國家將繼續認真履行已參加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的義務,倡導並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一)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
國家重視國際人權文書對促進和保護人權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中國已參加25項國際人權條約。國家將認真履行條約義務,及時向相關條約機構提交履約報告,與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並充分考慮條約機構提出的建議與意見,結合中國國情對合理可行的建議加以采納和落實。
??完成《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履約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將報告提交相關條約機構審議。
??完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七、八期合並履約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將報告提交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審議。
??完成《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四期合並履約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將報告提交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
??完成《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卷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的首期履約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將報告提交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
??完成《兒童權利公約關於禁止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制品的任擇議定書》最新履約情況的撰寫工作,並納入執行《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四期合並報告,一並提交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
??完成《殘疾人權利公約》首期履約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將報告提交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審議。
??參加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對中國依照《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提交的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期合並報告的審議會議。
??中國已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繼續進行立法和司法、行政改革,使國內法更好地與公約規定相銜接,為盡早批約創造條件。
??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努力做好《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與中國法律制度相銜接的有關工作。
(二)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
中國致力於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深入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工作,推動理事會以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方式處理人權問題。
??認真參加人權理事會對中國的首次普遍定期審議,與各方開展建設性對話,落實合理建議。
??繼續與聯合國人權特別機制合作,答復特別機制的來函,根據接待能力並兼顧各類人權平衡的原則,考慮邀請一位特別報告員訪華。
??繼續與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開展人權技術合作。
??繼續加強與聯合國糧農組織、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等專門機構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繼續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有關國家開展雙邊人權對話與交流。
??繼續參與亞太地區、次區域框架下的人權活動。
注:
1、2006年11月,國務院扶貧辦公室正式啟動『雨露計劃』,計劃在『十一五』期間通過職業技能培訓,促成500萬左右經過培訓的青壯年貧困農民和30萬左右貧困地區復員退伍士兵轉移就業。
2、『五保』供養制度指為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提供吃、穿、住、醫、葬(教)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
3、『霞光計劃』指民政部於2007年1月開始啟動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計劃在『十一五』時期,在政府投入的基礎上,利用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的彩票公益金,修建、改建一批敬老院等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以及散居五保對象的集中居住點,集中解決各地農村五保供養設施滯後的問題。
4、『211工程』是中國政府在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
5、『985工程』是指教育部1998年5月開始啟動的建設若乾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知名大學的建設工程。
6、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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