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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我國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行動計劃明確了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全文約22000字,分為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人權教育和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等六部分。
中國設立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拓寬信訪渠道
半數以上的國家機關和省、市級政府工作部門將有女性領導成員
新增1800萬城鎮就業人口
對地震中遇難和失蹤人員登記造冊並予以公布
嚴禁刑訊逼供和非法拘禁行為
經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我國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行動計劃明確了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計劃》指出,中國通過開通綠色郵政、專線電話、網上信訪、信訪代理等多種渠道,使人民群眾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表達訴求;建設全國信訪信息系統,設立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征集制度,為人民群眾表達訴求、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提供便利。
《計劃》指出,各級人大、政協和人民政府領導成員中都要有1名以上的女性。50%以上的國家機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門要有女性領導成員,提高女性在市(地)級以上國家機關中的廳局級、處級公務員中的比例,在省、市、縣級後備乾部隊伍中女性不少於20%。
《計劃》指出,2009~2010年,新增1800萬城鎮就業人口,轉移1800萬農業勞動人口,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重點解決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就業問題。
《計劃》指出,中國保證汶川地震受災群眾2009年12月底前住進新房,還將對地震中遇難和失蹤人員登記造冊並予以公布。
《計劃》指出,中國將加強人民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的監督。中國將加大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力度,進一步完善特約監察員制度,加強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探索、試行特約監督員制度,配合其他監督形式,開展對法院工作及審判人員的審判作風、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監督;探索、試行特約檢查員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配合其他監督形式,對檢察機關進行監督。
《計劃》指出,中國在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依法保障人身權利,嚴禁刑訊逼供和非法拘禁行為。中國將完善監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羈押者的權利與人道待遇,加大對監所執法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的力度。中國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對被羈押者實施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侮辱等行為的發生;所有提訊室實施強制物理隔離;建立並推廣提訊前後對被羈押者進行體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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