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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噴射器這種民警專用的設備公然擺上了塘沽『洋貨市場』的櫃臺,而老板還稱:『買得多,價格好商量。』昨天,屬地派出所及時查封了這些警用設備。
昨天上午,塘沽『洋貨市場』內一家名為『西點』的商店外,招牌上『軍品世界』幾個字格外引人注意。在店內的櫃臺上,一個高約15厘米左右的黑色金屬罐十分引人注意。金屬罐上不僅印有警徽和中英文的『警察』字樣,還注明是『催淚噴射器』。在櫃臺內,記者發現裡面不僅擺放有同樣印有警徽的強光手電和警用水壺,還有大量軍用、特警徽章。
見對『催淚噴射器』感興趣,店主上前說道:『這可是正經的「警用催淚瓦斯」。就是現在民警身上用的單警裝備。買一罐放在身邊防身最好了。我這裡有90毫昇和60毫昇兩種。大罐的190塊,小罐的130塊。這東西可比車上放根壘球棒管用多了。三米之內,保證三五個人都靠不到身前來。你要買得多,價格還好商量。』
屬地新洋派出所得知這一情況後,多名民警立即趕到了這家商店。民警檢查發現,這家商店根本沒有銷售警用設備的資格。另據店主王某介紹,這些『警用催淚瓦斯』等警用設備也都是從非法渠道購進的。民警當即將現場發現的警用催淚瓦斯以及帶有警徽的多種違法銷售的產品全部暫扣。店主王某也被帶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民警表示,現場發現的催淚噴射器、強光手電、警用水壺等都是公安部規定的『單警裝備』中的一部分,屬於警械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明確規定:警械是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而按照規定裝備的警用器械,是人民警察的專用裝備。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進行生產和銷售。銷售警用器械的單位必須具備『警用器械經營許可證』方可銷售。應該提醒廣大市民的是,警用設備也不是隨便可以購買的。購買者必須持警官證及其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方可購買。私自銷售和購買都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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