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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語委副主任證實,《規范漢字表》將在年內面世。從此以後,新生兒取名用字將必須從規定的8000餘個字中選取,亂取名、取怪名的現象將得到遏制。
從電視臺臺標扯到小孩起名字
個把月前,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指出,大部分國內衛星電視臺的臺標都不符合國家規范,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指出,根據相關法律,全國40%的上星電視頻道的臺標都需要修改。此事曾經引起了媒體的關注,並引起了兩種意見的爭論。正當爭論得難解難分時,教育部官員又表示,上述言論只是建議,不具有強制性。
這一次會不會舊戲重演,也來一個『只是建議,不具有強制性』?我思考的結果是,這一次,官方可能不會說『只是建議,不具有強制性』了。什麼道理?因為當時教育部的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面對的是『對內代表黨和人民,對外代表國家和民族』的央視;而這一次,它所面對的是老百姓。有些部門執法就是欺軟怕硬,治理老百姓時纔有威力。更何況,這個規定有公安部門把關,不從《規范漢字表》中選取名字,就不給你報戶口,看誰怕誰?於是,我們就只能看著央視還叫CCTV,而不准老百姓叫趙C了。
這樣看來,孩子名字只從《規范漢字表》中選取是肯定能做到的。
殷國安
被規范的究竟是啥?
誠然,亂取名、取怪名的現象不足取,然而這只是從公眾文化角度而言,而從權利層面說,怪名的興盛則能反映一個社會的觀念自由度和包容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國民的姓名被打上了極強的時代烙印尤其是政治印記,當現代中國擺脫了這一約束,應該是件好事。無疑,越是意識形態開放的國度,公民姓名就越具個性化和反叛性:在美國,哪怕一條狗和總統同名也不是什麼新鮮事,而假如政府部門以此問罪,卻可能涉嫌侵犯了基本人權。
姓名權雖然不是什麼重大問題,也犯不上為此過於較勁,然而從中卻可能窺見官方對公民人權的基本態度。司欣
『亂取名』誰來認定?
何謂名字『規范』?何謂『亂取名』『取怪名』?這其實沒有什麼標准,全憑專家自己說了算。不從規定的8000餘個字中選取,難道就是亂取名、取怪名嗎?
不可否認,一些人為使自己的子女名字變得獨特些,專找一些冷僻偏字。可能也給公安等部門的工作帶來麻煩,但卻又何妨?這些部門本身就是為民服務的。只有尊重公民的意願,因為公民並沒有違犯法律,哪能強迫人家在規定的8000餘個字中選取?這樣做,有關部門的工作是簡單多了,可公民的意願呢?
相信大家都還記得江西鷹潭市大學生趙C的事,他到當地申換第二代身份證,民警以『C』為英文字母為由不給他換第二代身份證,除非他把這個中西合璧的名字改為原汁原味的漢字。趙C不服,將當地公安局告上了法院,贏回了這個用了二十年的名字。但二審又推翻一審判決,裁定趙C用規范漢字更改名字,公安局免費辦理更名手續。
如此看來,《規范漢字表》的出臺,是只為規定名字而設的,我的名字我做主?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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