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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公交車上並沒開空調,但仍然收有空調的車錢;打車時一些司機找零只找整塊的,差兩三毛錢就不給了;在一些超市銀臺結賬,常被多收幾分錢以便於收銀員找錢……類似事,相信不少市民都遇上過。
要說有多大事,確實沒多大。幾分錢、幾毛錢的,金額也不多。然而,雖說是些小事,但所反映出來的一些服務行業、一些服務人員的觀念,卻是有缺憾的。
遇到這類事,絕大多數的顧客乘客都不會計較,為幾分幾毛爭執一頓,也嫌不值。但是心裡不可能都毫無芥蒂。可不是嗎,有哪部法律、哪項條文規定了可以『忽略不計』這幾分幾毛呢?如果這些小事越來越普遍,會不會發展成一種消費『潛規則』呢?
顧客乘客可以在金額上不計較,但是不能在道理上不計較。這些幾分幾毛的『芝麻』,反映出的,是對消費者利益(哪怕很小)是否真正給予了尊重。一些行業一些人,多是從『是否有利於方便自己』的角度著想,或許是嫌找零麻煩,或許是有別的什麼考慮,總之,一沒有與消費者進行溝通,二沒有與消費者進行協商,就自己定了『規矩』。往小裡說,這是佔了消費者的小便宜;往大裡說,就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絕大多數消費者都是很通情達理的。比如真遇到找零麻煩或有一些現實困難時,多說句客氣話、多進行一些解釋,消費者多半也不會真在乎那幾分幾毛錢。但是一聲也不吭地就照自己定的『規矩』辦,確實不應該。(東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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