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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紀委、監察局13日制定下發了嚴禁機關乾部『八小時以外過度消遣娛樂』的通知。此令一出,引發社會各界熱議。(成都商報3月16日)
何為『過度消遣娛樂』?『影響正常工作狀態』又該由誰來鑒定?如何鑒定?有誰會因為『影響正常工作狀態』而承認自己『過度消遣娛樂』了?面對這些繞不開的問題,樂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趙田是這樣『笑著』解釋的:『沒有嚴格的硬性標准』,『將通過明察暗訪等形式對此進行檢查。』哦,原來是腳踩西瓜皮,滑到哪裡是哪裡,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啊。
有鑒於樂山一些地方和單位陸續反映出機關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樂山市紀委、監察局下發紅頭文件《關於嚴肅紀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的通知》,從加強教育管理、完善制度規定、加大執紀力度三個方面對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提作出明確要求,提出了『十個嚴禁』。『禁止過度消遣娛樂』,就是『十個嚴禁』之一。這一規定,也許出發點是好的,但幾乎沒有任何可操作性而言。試想,就一個偌大的樂山市而言,估計有數不清的飯店、歌廳、茶館和棋牌室什麼的,要是查清機關乾部的『過度消遣娛樂』,紀委不知道要派出多少紀檢乾部跟蹤、盯梢、打探。這還是在公眾場合的,要是機關乾部在自己家裡喝酒、搓麻、練歌、看碟片什麼的,難道紀檢『偵探』破門而入不成?
至於『影響工作常態』,更是個扯皮不清的問題。常態時什麼?就是喝喝茶、聊聊天、上上網?不常態又是什麼?就是哈欠連天、萎靡不振、神思恍惚?要是這樣,常態和不常態,也沒有多大區別。倒是後者還能夠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熬夜讀書、寫材料、思考問題什麼的。最不濟的,就說是老婆嘮叨、老公打呼、孩子吵鬧影響了休息。總不能因為這些原因就給乾部一個處分吧。
明知道『不可為』,而又要弄出個這樣的規定,表面上看起來是自欺欺人,實質上是多年養成的形式主義自然流露。要真刀實槍地整頓乾部作風,只須在效能建設上狠下功夫足矣,用職能、職責、崗位要求和目標結果考核機關乾部的業績即可,而無須停留在紅頭文件的這個『不許』那個『禁止』。當然,這樣做的結果,肯定沒有發紙文件省心和省事。不客氣地說,一個無從執行的決定,除了徒具『文牘主義』的意義之外,毫無用處,還會損害黨的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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