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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築施工、采暖鍋爐、游泳場館等非生活用水戶臨時用水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節水辦公室提出用水計劃指標,經核定後方可用水。』記者從市水利局獲悉,市節水辦將從17日起的一周內對違反《天津市節約用水條例》規定的單位進行查處。
從今天起,市節水辦將會同市內六區節水辦對市內六區和東麗、北辰二區進行非生活用水戶臨時用水情況進行清查,重點檢查臨時用水計劃指標辦理情況,以及施工現場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浪費水現象。未辦理臨時用水計劃指標的用戶,將被責令限期辦理相關手續,並根據情況進行處罰。相關單位還將免費發放節水宣傳材料,開展節水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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