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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鍾書先生的《圍城》再版以後,又拍成了電視劇,在國內外引起很大的震動。據說錢先生曾在電話中對一位求見的英國女士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不錯,何必認識那只下蛋的母雞呢?這自是錢鍾書先生不願被人宣傳的謙虛之語,幽默歸幽默,卻當不得真。人們固然不會蠢到滿世界地尋找雞蛋它娘,可作品畢竟不是雞蛋,讀了一部深有感觸的作品之後想要了解其作者以及寫作意圖和背景,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否則作家也不會有那麼多的崇拜者,文學史乾脆省卻作者介紹了。
可凡事總不能太過以至走火入魔,那就不好玩了,或者純粹就是『逗你玩』了。在中國有一幫考證索隱派的『紅學家』或『曹學家』,忽而索隱得把賈寶玉的事都往曹雪芹那裡套,忽而把曹雪芹的真事都安賈寶玉頭上,更有甚者,有人還建立了研究林黛玉的『林學』,薛寶釵的『寶學』,秦可卿的『秦學』來,考證出林黛玉嫁給了北靖王爺等稀奇古怪的東西來。這倒沒有什麼,所謂仁者見仁,只要有哪怕一點蛛絲馬跡的證據,你盡可主張堅持就是了,沒人會因此跟你拼老命。不過,要是將這些分歧爭論上昇到法律的高度試圖『蓋棺論定』,就令人跌破眼鏡了。可是居然有人就這麼做了。
據報道,德高望重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斯,最近開審一樁文學史公案:莎士比亞劇作到底是不是莎士比亞寫的?結果他老人家的判決是:莎劇作者另有其人,乃17世紀的牛津伯爵維爾是也。而且有幾位大法官,不分意識形態,都認為史蒂芬斯的判決有憑有據。史蒂芬斯的依據是,他前往莎翁出生地史特拉福一游,發現這位傳說中的大作家並未留下書籍、信件或其他見證文學創作的東西。史蒂芬斯質疑,那麼有深度的作家,家中怎麼會沒有書呢?此外,莎士比亞沒留下與當代任何人物的書信,也未曾現身詹姆士王加冕典禮之類的重大場合。
其實,在國外,莎士比亞是否就是莎劇作者,早在19世紀就成一樁公案了,摻和這事兒的不乏重量級人物,據說馬克·吐溫主張作者是大哲學家培根,名演員麥爾坎李特則說是英王詹姆士一世。至於最早認為莎劇作者是維爾伯爵者,乃1918年英國教育家盧尼。這些人的主要依據是,莎劇博大精深,涉獵法律、歷史和數學等眾多領域,而歷史書上記載的莎士比亞出身寒微,並未接受高等教育,難以想象他能以優美文筆寫出極富文化內涵的作品。他們還推斷說,因為與娛樂界沾上關系在當時被視為有損尊嚴,作者纔把自家作品交給莎士比亞發表。
敢情莎士比亞是個托兒,真正的『母雞』因為羞於見人隱藏在幕後!(果如此,那個年代還真令人向往呢!不像現在某些人沽名釣譽的,一點文化人該有的謙讓和厚道都沒有。)似乎有些道理,可是仔細一琢磨,這也不是什麼高見,說人家莎士比亞沒有吃過見過,家不大業不大,沒有什麼洋蠟,就不能寫出那些高深的東東,如此說來,《西游記》根本不是吳承恩寫的嘍,理由是吳承恩是個凡人,沒上過天,不可能見到那麼多神仙,也沒參加過蟠桃宴!難怪西方文學界的主流認為,否認莎劇的作者是莎士比亞,等於認同地球是平的。
地球不是平的已有定論,可莎劇的作者到底是誰的爭論,並不會因為史蒂芬斯的判決而消失,而對於我們這些凡夫俗子來說,莎士比亞是不是那只『母雞』並不重要,只要那個『雞蛋』不變味就好。(宋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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