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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西都市報》報道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青年鄧永固在網上用真名發布帖子,稱『高昇鄉在退耕還林中存在違紀、違法行為』,並稱遂寧市、蓬溪縣及縣林業局有關領導是『敗類』。去年10月,鄧永固因涉嫌誹謗罪被刑拘。昨日上午,蓬溪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鄧永固涉嫌誹謗罪一案。
昨日上午,蓬溪縣法院某審判廳座無虛席。戴眼鏡的鄧永固進入法庭後,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人微微一笑,還舉手打招呼:『我沒罪!』知情人介紹,他已被關押了半年。
鄧永固今年34歲,是蓬溪縣高昇鄉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去年10月17日,因涉嫌誹謗罪被蓬溪縣公安局刑拘。10月30日,蓬溪縣檢察院批准逮捕。12月14日,蓬溪縣公安局將鄧永固涉嫌誹謗罪一案移送蓬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12月3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稱,2007年6月6日,鄧永固在其博客中,發布了一篇名為《鐵證舉報遂寧×××的腐敗》的帖子,在沒有任何組織對何某、朱某、曾某、張某等4位領導乾部作出違法違紀結論的情況下,鄧永固稱4人是『敗類』,並將4人的姓名、手機號碼在網絡上公布,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鄧永固故意捏造事實,在網絡上對他人進行誹謗,損害了他人的人格、聲譽,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情節嚴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應以誹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上,國家公訴機關同鄧永固的辯護律師鄭其銀展開脣槍舌劍。鄭其銀以此案辦案程序違法、鄧永固不具備構成誹謗罪的要件為由,為鄧永固作無罪辯護。
法庭經過調查、質證、辯論後,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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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爲他無罪本來就有那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