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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4月20日消息,黑龍江省近日召開2009年全省環境執法暨應急管理工作會議,邀請十餘家媒體參會,而對那些企業仍在違法排污等情況卻一概『保密』。部分記者憤然退場。黑龍江省環保廳一位負責接待媒體的工作人員說,這些材料是內部保密資料,不能讓記者知道,能給的材料記者已『夠用』了。
環保部門是否有難言之隱
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環保部門本該依法履責,但由於排污企業發揮的財稅作用,環保部門的執法阻力不僅來源於企業,也掣肘於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刻意為違規企業『保密』,讓其免於被大眾媒體曝光的尷尬,也許並非『貓真愛老鼠』,正如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所言:『每次環評風暴都是場博弈。』繞不過去的權與法的衝突,是環保監管之殤的主因。
所以,要療治環保部門的監管之殤,理順管理體制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將所有的問題都歸結為體制。在現有體制框架之內,同樣可以破解存在的監管難題。其一,是地方政府摒棄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思路,將生態文明和和諧發展作為決策根本。如果不鼓勵污染式發展,污染企業當然也就沒有了膽氣,要麼消失,要麼通過環保手段實現轉型昇級。環保部門當然也沒有了權力預設的緊箍咒;其二,是環保部門應有剛性執法和履行職責的勇氣。
環保部門替排污企業保密,終究讓自己成為公共輿論批駁的靶子。此時,沒有人去深究體制內的客觀原因,也沒有人去理會環保部門監管上存在的各種矛盾和困擾。人們只會追問,作為監管者,環保部門何以失察若此?體制弊端不是搪塞的理由,執法困境亦非辯駁的由頭,公眾要求的就是理想的執法和監管狀態,而這也是環保部門應盡的義務。
誰都無權為排污企業保密
這是一幕耐人尋味的場景,一方面邀請記者與會,歡迎記者參與報道,另一方面卻選擇性公開情況,對最關鍵的內容秘而不露,這種蹊蹺的處理方式,既折射出了一些部門的微妙心態,又遮蔽了一些不為人知的真相。
違法排污企業的信息,正是人們關心的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工作的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主動、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因此,記者要求省環保廳將違法企業的情況公之於眾,可謂有理有據。
公共利益面前,隱惡就是縱容。企業違法排污,既傷害了人民群眾的健康權,也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當地政府應該不遮丑,不隱惡,以此治理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
不透明的不一定是有問題的,但有問題的必定是不透明的。不公開違法企業的情況,還會透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此消息傳出,引來不少猜測,難免給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嫌疑。不公開,人民群眾就有理由懷疑政府部門與污染企業的關系,懷疑政府對污染企業變相保護。
一個違法排污的企業,如果其丑聞不被暴露,便不會遭受強大的輿論壓力,就會變得心安理得,好了傷疤忘了疼,長久下去,容易故態復萌。而其他問題企業也會受到暗示,認為污染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有權力兜底便可無懮,這是環境治理最大的隱懮。
對於有遠見的政府來說,環保不是『麻煩』而是『福音』。公開違法企業的污染情況,從長遠看正是明智之舉,會有利於推動解決當地污染狀況。而刻意隱惡恰是變相的飲鴆止渴,最終既害了企業,也毀了當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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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情發生在黑龍江就不奇怪了,天高皇帝遠,它們就是土皇上,想怎麼辦就怎麼辦,無人能耐何了它們,黑龍江發展緩慢,官員自以爲事,淡漠百姓,凌駕於發律之上,這就是黑龍江的現實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