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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統計選票
7月中旬起,全國活動組委會委托專業機構負責統計選票。
1、委托國家統計局指導監督計票工作。國家統計局派人現場指導和監督報紙選票、網絡選票、手機選票統計以及評委選票的最後匯總工作。
2、剔除無效選票。對全部網絡選票和手機選票,由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核對,剔除不填寫身份證件信息或信息虛假、填寫有誤的選票。對報紙選票,按照抽樣統計辦法,抽出驗證樣本票,送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驗證,剔除身份證件信息填寫不合格的選票。對於以上三種選票中的重復選票,也通過身份證件驗證的方式予以剔除。
3、統計有效選票。對網絡投票和手機投票的全部有效選票,由相關網站和手機投票平臺逐一進行統計。對於有效報紙選票,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確定一所部隊院校,在國家統計局指導下,依據統計學規則,抽選樣本,進行科學統計。
4、計算候選人總支持率。國家統計局將每位候選人報紙選票、手機投票和網上投票的得票數相加,得出該候選人的公眾支持率;將每位候選人在評選委員會投票中的得票數折算成評委對該候選人的支持率。在此基礎上,將公眾支持率按照60%與評委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計算出每位候選人的總支持率,據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選人在各類全國道德模范人選中的順序。
七、確定表彰名單
1、為充分體現評選表彰活動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每個省(區、市)和總政治部推薦的候選人在五類全國道德模范中至少有1名入選,最多有3名入選,單類全國道德模范中的入選人數不得超過1名。7月下旬,全國活動組委會根據這一原則,對照入圍候選人最終排名順序,確定全國道德模范建議名單。經評選未入圍全國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選人,列為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建議名單。
2、全國活動組委會將全國道德模范建議名單和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建議名單,報中央文明委審定。
八、表彰獎勵
1、8月下旬,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作出《關於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范的決定》。
2、9月初,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請各地活動組委會做好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來京的組織工作。
3、9月中旬,主辦單位做好黨和國家領導人會見全國道德模范的組織籌備工作;並在中央電視臺隆重舉行頒獎儀式。
九、大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各省(區、市)及軍隊各單位要組織主要新聞單位、都市類報紙、重點新聞網站,要運用多種形式,對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各個階段的工作和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跡進行大力宣傳,努力擴大活動影響,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道德建設的濃厚氛圍。
1、新聞宣傳。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各地要組織新聞單位及都市類媒體大力宣傳評選表彰辦法、推薦條件、程序等,發動群眾參與;及時報道評選表彰活動的進展情況,宣傳展示道德建設的成效、經驗,適時配發評論,增強評選表彰活動的思想內涵;組織各類大眾傳媒的采編人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發現和宣傳新的道德建設先進人物;采訪報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對此項活動的積極評價,加強輿論引導。各省(區、市)及總政治部要為本地、本系統每一位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制作一個3分鍾左右的廣播節目、一部3分鍾左右的電視專題片(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分別報經中央電臺、中央電視臺審定後,從候選人公示階段起,在中央電臺、中央電視臺相關頻道和重要時段以及各網站播出。?
2、網絡宣傳。各省(區、市)及軍隊各單位要協調本地本系統重點新聞網站在首頁醒目位置開設"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專欄,采取圖片、文字、音頻、視頻等方式,宣傳評選表彰辦法、推薦條件、程序;運用邀請嘉賓進行網上訪談、開設反映道德模范事跡的讀書頻道、開展網上讀書活動等方式,擴大評選表彰的群眾基礎。
3、手機信息宣傳。各省(區、市)可以將道德模范候選人的事跡和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的簡明新聞納入當地手機報內容,制作成手機短信,及時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
4、公益廣告宣傳。各省(區、市)要以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為原型,在當地媒體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廣告。
十、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
1、中央文明辦將逐一了解全國道德模范生活工作情況,根據《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范實施辦法》,對生活困難的全國道德模范進行幫扶。
2、各省(區、市)可以從實際出發,制定具體辦法,對本地區的全國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給予獎勵,對生活困難的給予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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