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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09年本市職工多項福利待遇標准日前發布。由於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度提高,各項福利待遇也相應提高。
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實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的辦法,以每年發布的全市職工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調整包括防暑降溫費和中夜班津貼等內容。2009年1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於公布2008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200元,增幅為16.9%;月平均工資為2600元;日平均工資為119.5元;小時平均工資為14.9元。
按照規定,2009年職工的防暑降溫費發生相應變化,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以2600元計算,月標准為78元。每年6月至9月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共計312元,比上年度增加44元。同時,企業職工中班津貼和夜班津貼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5%和10%計發,以2008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為119.5元計算分別為6元和12元,比上年度日均增加0.7元和1.4元。以執行四班三運轉的企業職工為例,標准調整後僅中夜班津貼一年即可人均增加收入192元。
此外,個別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名直系親屬,按6個月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發;供養2名直系親屬,按9個月計發;供養3名或3名以上直系親屬,按12個月計發。以2008年度月平均工資2600元計算,標准分別為15600元、23400元和31200元,比上年度增加2250元、3375元和4500元;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以及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喪葬補助費標准分別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和1倍,即5200元和2600元,比上年度增加750元和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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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防暑降溫費啊,從來沒收到過。普通老百姓沒這個待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