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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日前作出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學生借讀費。本省戶籍以及符合省規定義務教育條件的外省戶籍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免收雜費、課本費。(據4月28日《廣州日報》報道)
數據表明,廣東省的外來人口及農民工多達4000萬人。他們為廣東貢獻著GDP,還向廣東的政府納稅,然而,他們的孩子在廣東接受義務教育竟然還要繳納所謂的『借讀費』,這樣的不合理收費,早該取消了!
不過,有了取消借讀費的紅頭文件並不意味著借讀費就一定會消失。要知道,借讀費是很多城市中小學的重要財源。廣州市荔灣區一所小學的校長就告訴記者,該校的近1000名學生中,約有1/3是借讀生。按照上級要求,今年放完寒假後開學時,學校就不再收取借讀費,僅此一項學校就少了十幾萬元的辦學經費。但開學近3個月了,區裡撥的經費只有9萬元,學校早已捉襟見肘。如果財政補貼跟不上,學校就可能出現兩種選擇:要麼不執行停收借讀費的規定,要麼減少招收借讀生的數量——如果農民工的孩子因此而找不到就讀的學校,豈不是更不公平?
實際上,其他地方已經出現這樣的情況了。兩個月前曾有報道說,鄭州市教育局曾於去年明文取消了『借讀費』,但部分公辦中小學在今年春季開學後仍然收取借讀費。有家長要求學校退還借讀費,但學校說,如果要退借讀費,就把孩子領走!
公正地說,讓學校為取消借讀費『埋單』也是不公平的。政府既然決定取消借讀費,就應該提供財政上的保障。廣東省有關部門顯然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作出了相應的安排:不僅強調省財政將通過逐步提高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標准支持各市,而且要求各市、縣財政部門要根據本地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研究確定安排免借讀費後經費缺口資金補助辦法。但,關鍵還在於補助是否足額、能否落實。(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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