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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開內蒙古乃至全國的先河,宣布4月25日起停止使用『蒙OA』特權車牌號。
消息一經發出,社會各界的爭論此起彼伏。但是,該市取消『特權車』仍在爭議中果斷前行。
漫畫:『取消特權車』 |
艱難的決策
『蒙OA』車牌的換發程序是作廢—收回—換發,不交回者不予換發。除了具有統一標志標識的警車用『蒙A警』號牌之外,其餘呼市警車一律改用與民用牌照混編的號牌,不再享有任何特權
據統計,呼和浩特市正在使用的『蒙OA』專段號牌共有700副。截至目前,除100多輛車的號牌已經隨車報廢外,其餘近600副的換發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雖然此次取消『特權車』的行動如期推行,但是,回望其決策過程卻讓相關負責人倍感艱難。
3月中旬,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次『大走訪』征求意見座談會上,來自社會各界的代表對部分掛有『蒙OA』車牌號的特權車超速行駛、搶道、佔道、逆行、闖紅燈等違反交通法規行為提出了很多意見。
在聽取了各界代表中肯的意見後,經過調研和深入基層聽取民意,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顏炳強在3月19日承諾: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將率先在自治區取消『蒙OA』車牌號。
『蒙OA』車牌的換發程序是作廢—收回—換發,不交回者不予換發。除了具有統一標志標識的警車用『蒙A警』號牌之外,其餘呼市警車一律改用與民用牌照混編的號牌,不再享有任何特權。
據介紹,設置『蒙OA』車牌最初是為了方便民警辦案,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著個別人因私違章,一個『蒙OA』車牌號套幾副牌的現象,有的『蒙OA』車牌擴散到非公安行業甚至私人手中,成為一部分人開特權車的『幫凶』。呼市共有『蒙OA』牌照700副,其中公安人員使用650副,佔90%以上,外發的牌照有50副,被關系單位、合作單位的非公安人員使用。
據了解,外發號牌大致分三種形式,如某旗縣的領導,按規定是絕對不應該使用的,但是因各種因素也辦理了;第二種是一些公安工作人員在辦理中存在私情,以其他名義提供了這樣的牌照;第三種是一些人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套取了牌照。
顏炳強坦言,取消『蒙OA』車牌號難度很大,一方面是一些單位不配合,另外就是經費緊張。之前,『蒙OA』牌照在一些方面享有特權,比如費用的減免。現在700輛車全部轉入民用,這是一筆很大的資金投入。
取消特權車牌是一個各方利益博弈的過程,並不能僅靠一紙命令就能落實。為此,3月中旬,呼市公安局專門制定了一個改革方案,還出臺了一套完善的教育提綱,組織全市幾千名乾警進行了學習。
難以根除的『怪圈』
從現實的情況看,各地『特權車』並未根除,在各類收費站免收通行費,各停車場免收停車費,非嚴重違章行駛不罰款、不扣車、不扣執照等等特權仍被某些特權車享用。清理『特權車』陷入了『清理—好轉—復發—清理』的『怪圈』之中
早在2006年,交通部宣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整頓『特權車』和『人情車』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的專項活動,取締『特權車』和『人情車』。交通部還重申,可減免車輛通行費的五類車輛是:軍隊、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制式警車;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的車輛;在國家規定的綠色通道上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
2007年,內蒙古有關部門糾正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機動車1881輛,收繳違規發放的各種車輛通行費減免卡300張。還在一次專項行動期間,清理不符合減免機動車通行費規定的文件5個。
然而,從現實情況看,各地『特權車』並未根除,在各類收費站免收通行費,各停車場免收停車費,非嚴重違章行駛不罰款、不扣車、不扣執照等等特權仍被某些特權車享用。清理『特權車』陷入了『清理—好轉—復發—清理』的『怪圈』之中。
陷入『怪圈』中的特權車因常常享有免費特權和違規豁免特權,還有衍生的套牌問題,引起了老百姓的長期反感,成為有礙社會公平的一大『頑癥』。
良好的開端
內蒙古社科院副研究員阿爾泰認為:『整治特權車輛,重要的並不在於取消什麼牌號,而是要消除某些人頭腦中的特權思想。』
在國外,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公車私車涇渭分明,執行公務時纔用公車,公務之外絕不允許使用公車。
『特權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在國內各地都比較突出,近年來許多地方治理特權車,或半途而廢,或收效甚微。此次呼和浩特市取消『特權車』的行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熱議。
內蒙古社科院副研究員阿爾泰認為:『整治特權車輛,重要的並不在於取消什麼牌號,而是要消除某些人頭腦中的特權思想。』
有評論者認為,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證明,與其打擊『特權車』,不如減少或取消公車,應當加快公車改革步伐,從根本上解決『特權車』的問題。
有網友認為,呼和浩特的做法值得提倡,雖然在當前困難重重的情況下並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特權行為,但是畢竟使治理工作邁出關鍵一步,有了良好的開端。
事實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決定從4月25日起停止使用『蒙OA』特權車牌號的第二天,即會同內蒙古軍區司令部、武警總隊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1個月的集中整治軍警車輛交通違法和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4月27日,全市主乾道十字路口10個檢查點扣留違法車輛25輛,其中包括地方套用警用車牌車,未年檢、不掛車牌或懸掛單面號牌的警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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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必須得支持。現在很多所謂的“特權車”,不管有沒有“特殊任務”,都橫衝直闖,不遵守交通規則,和其他車輛發生事故,也是一副“我是大爺我怕誰”的架勢,更有甚者以“你知道我是誰嗎”威脅民衆。交警由於種種原因,也有意無意的“睜一眼閉一眼”甚至偏袒。很影響政府形象和幹羣關係,完全不利於建設和諧社會。
特權車的特權是老百姓賦予你們爲老百姓服務的,不是給你們作威作福當老爺的。所以當特權車不能很好的爲老百姓服務的時候,百姓就完全有權利收回給你的特權。
即便現在完全取消特權車困難太大,也應該加強對這些車輛的管理和執法力度,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纔能有特權。鑑於特權車屬於政府內部車輛,所以應該引入輿論、市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