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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女處長延遲退休內容被刪除。
去年年底,市法制辦將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就公開征求過民意。當時的送審稿裡提到,針對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的問題,提出應適當延長女性處級以上領導乾部和女性高級知識分子的工作年限的規定,實現男女平等。
目前,女性處級乾部的退休年齡是55歲,男性處級乾部的退休年齡是60歲。但此後各界對該條款看法不一,不少人擔心因此滋生新的不公平。
正方認為這體現了男女平等,充分肯定女性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有網友認為女乾部和女高級知識分子過早退休是一種浪費。
反方則認為延長女乾部的退休年齡,會擠佔年輕人的機會;還有網友認為女性的生理特點決定不應該延遲退休。
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就提請審議的新草案又征求民意,但女處級以上乾部延遲退休的條款被刪除。具體規定為,本市有關部門在制定乾部規劃時,應當重視女乾部的培養和選拔,確定女乾部的比例,並逐步提高;本市逐步完善對女乾部的推薦和選拔機制,各級婦女聯合會及其團體會員可以向有關部門推薦女乾部。本市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重視培養、選拔女性領導成員或者管理人員。女性較集中的單位和部門,要逐步增加領導班子中女性成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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