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嚴重違法違規出版復制發行低俗音像制品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為堅決遏制當前音像市場低俗之風,淨化社會文化環境,堵住違反社會公德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類音像制品流入市場的源頭,5月7日下午,新聞出版總署對嚴重違法違規出版、復制低俗音像制品的廣東汕頭海洋音像出版社、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和北京文錄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文錄)作出了最嚴厲的行政處罰決定:吊銷經營許可證!4月30日,廣東省文化廳已對非法經營低俗音像制品的廣東金圖影音有限公司作出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上述4起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據了解,這也是全國『掃黃打非』辦自4月12日部署開展清繳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專項行動25天以來公布的第一批處罰黑名單。
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北京文錄等4家單位制售低俗音像制品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音像制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其中涉案的音像制品經專家鑒定,格調低下,夾雜大量不健康內容,所謂的性教育節目沒有任何的知識性、科學性,違背社會公德,損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根據《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新聞出版總署決定吊銷北京文錄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復制經營許可證(只讀類光盤)》;吊銷汕頭海洋音像出版社、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經營許可證》,並將有關調查和證據材料移交公安機關作刑事查處。
新聞出版總署已向廣東、江西兩省新聞出版局發函,要求追究汕頭海洋音像出版社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該社主管、主辦單位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並加強對屬地音像行業的監管。4月30日,廣東省文化廳對廣東金圖影音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出版發行違禁音像制品進行調查,決定吊銷其《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並移交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刑事查處。
淨化社會文化環境、為青少年成長提供健康有益的音像制品,一直是黨中央領導高度重視、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大事。針對今春個別地方出現的音像制品低俗之風,中宣部、全國『掃黃打非』辦見微知著,通過全國『掃黃打非』聯合工作機制,先後於4月12日和27日兩次下發整治通知,部署全國各地和各有關部門開展大規模的清繳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專項行動,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的音像出版、復制和發行單位,迅速治理音像市場混亂現象。新聞出版總署此次對上述四家音像出版、復制、發行單位作出的處罰決定,就是此次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措施之一。據了解,新聞出版總署不久還將公布第二批處罰名單。
制售單位涉案情況
北京文錄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光盤復制單位)
①涉嫌大量復制生產低俗音像制品。僅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間,該公司復制生產有關性教育、艷舞等題材的低俗類音像制品數百種1700多個批次,總數達443.35萬張。②嚴重違反國家有關光盤委托復制管理規定。在承接復制中,存在委托書手續不全、超期復制生產、超數量復制生產、無委托書復制生產和復制生產非法出版物等違法違規行為。如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在沒有合法委托手續的情況下,復制生產已於2006年6月被新聞出版總署吊銷《音像制品出版經營許可證》的吉林省長白山音像出版社曾出版的性愛寶典系列光盤共計32萬張。
汕頭海洋音像出版社
2004年至2007年間,以『買賣版號』的形式,出版低俗音像制品9種(系列),非法所得13650元。其中包括與廣東某文化傳播公司『合作出版』明星、模特寫真集等光盤,收取版號費6150元;以『買賣版號』的形式與廣東某公司『合作出版』性教育知識系列光盤,收取版號費7500元。
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
2005年至2007年間,以『買賣版號』的形式出版低俗類音像制品52種,非法所得98500元。其中包括與廣東金圖影音有限公司『合作出版』所謂中國宮廷性保健系列光盤24個品種,收取版號費4.8萬元;與廣州某傳播有限公司『合作出版』古代性文化等光盤,收取版號費3萬元;與廣東某公司『合作出版』含有不健康內容光盤3個品種,收取版號費3000元;與廣東某公司『合作出版』健康性知識光盤,收取版號費17500元。
廣東金圖影音有限公司(音像發行單位)
2009年4月8日,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在該公司庫房內,現場查獲內容格調低下的中國宮廷性保健等系列光盤共計4.8萬餘張,並查獲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向佛山某光盤廠開具的復制委托書共計24份,以及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向該公司開具的中國宮廷性保健系列光盤經銷委托書1份。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