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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獨家報道的《清潔工“撿”14公斤金飾或被起訴》一文,刊登後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巨浪,各大門戶網站都在顯著位置轉載,很多網站都開闢了網友投票,讓網友表明對梁麗案的態度。
截至昨日17時,在搜狐等門戶網站的投票中,已經有超過60萬的網友投票支持梁麗的行爲不應該被認定爲盜竊,其中,僅僅是搜狐網上網友發表的評論就超過了兩萬篇。
在所有投票網站中,梁麗的支持率達到90%以上,也有網友認爲梁麗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女清潔工:
被捕後情緒非常激動
昨日,記者再次採訪了梁麗的丈夫劉建華,希望從他口中知道梁麗的一些個人情況。再次提起自己的妻子,劉建華兩眼馬上就紅了,言語中流露出的首先是對妻子精神狀況的擔憂。
近半年來,劉建華沒見過妻子一面,唯一接觸過樑麗的是她的代理律師司賢利,司賢利稱自己會見梁麗的時候,梁麗的情緒很激動,很不穩定,但應該沒有精神方面的擔憂。
劉建華在半年裏,頻頻到看守所給梁麗送錢,劉建華希望能借此讓梁麗安心點,讓梁麗知道家裏一切都很正常。
珠寶失主:
金龍珠寶不願做迴應
將14公斤黃金在無人看護的情況下,隨意放置,王騰業存不存在過失?王騰業發現物品不見後,有沒有現場當即找尋?東莞金龍珠寶首飾有限公司會不會對梁麗等涉案人員提起訴訟?
對於上述問題,昨日記者兩次致電金龍公司。該公司接電話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對於深圳機場14公斤黃金首飾“失而復得”的事,許多員工都知道,但領導正在外地出差,他們不好表態。
對於記者希望能採訪金龍公司法律顧問的要求,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法律方面的負責人正在開會,現在不方便接電話。“我們公司人很多,部門也很多,王騰業不是我們部門的人,你還是等我們領導回來再採訪吧。”對於記者希望能提供當事人王騰業的聯繫方式,對方也當即予以拒絕。
雖然該工作人員留下了記者的手機聯繫方式,並承諾會盡快聯繫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但截至發稿,記者並沒有接到金龍公司的電話。
機場:
清理垃圾桶是清潔工的職責
清潔工撿走旅客不能帶上飛機的物品是不是一種經常性行爲呢?昨日,記者電話採訪了深圳機場的相關工作人員。
機場方面表示,對於旅客不能帶上飛機的物品,機場會提供限期寄存服務,在一定時間內替旅客進行保存,只有過期無人領取的物品纔會處理掉。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物品也不是隨便處理的,清潔工是外包的服務,不會參與到處理這些物品中來。
不過,該名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肯定,清理候機大廳裏垃圾桶的垃圾,是清潔工的職責範圍,平時一些旅客會把不能帶上飛機的水、化妝品、零食等丟到這些垃圾桶中。
學者評論:
“輕微的行政處罰足矣”
昨日,記者電話連線了中山大學法學院著名教授魯英,魯教授表示:“我從這個案子裏看到了道德缺失的問題,看到了制度缺陷的問題,唯獨沒有看到刑事犯罪的問題,因此,對梁麗應該僅做輕微的行政處罰就可以了。”
魯教授說:“從我目前瞭解的案情看來,從刑法角度來說,梁麗的行爲構不成盜竊罪,對垃圾箱範圍內的垃圾進行處理本來就是梁麗的職責範圍。如果從民法角度來說,梁麗的行爲屬於貪小便宜,並有不當得利,這些應該是由失主來進行起訴的,不屬於刑法範疇。我認爲,對梁麗作輕微的行政處罰足矣。”
魯教授表示,梁麗案顯示出了一種道德的缺失和機場方在制度方面的缺陷,也顯示了當事人法律意識的淡薄;另外,從道德層面來說,梁麗撿到如此貴重的東西應該首先交還失主,而不是帶回家中;從制度方面來說,機場沒有對清潔工處理垃圾做好規範,讓清潔工撿走垃圾成爲一種常態,這些缺陷都應該及時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