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網友:公心 2009-05-1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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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就是給她判1天刑也不合理!法律定得不合理,需更加具體化,哪能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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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網友: 2009-05-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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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刑失主也要判刑啊!人家是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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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網友: 2009-05-1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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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誰讓老百姓沒後臺,,,現實啊,,悲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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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網友: 2009-05-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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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嫖幼-70碼-撿金犯法.這就是我們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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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正義 2009-05-1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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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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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網友: 2009-05-1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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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如果被梁麗當做垃圾已經運至垃圾場了怎麼辦,那樣是不是也有罪呢?太恐怖了,失主呢失主自己監管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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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看不慣 2009-05-12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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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撿到物品與盜竊物品根本就是兩回事,不要一看物品價值大,就把撿垃圾的當成盜竊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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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網友:白粉明 2009-05-1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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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過程就是描述的那樣,充其量就是一個品德問題,爲什麼非要違揹人性去做一個無休止的審判呢,失物也找到了,過程也清楚了,非要當事人承認是盜竊,大家心裏就滿足了嗎,我們的法官在制止犯罪方面沒有什麼創意,但制制老百姓還是蠻有辦法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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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網友:我是窮人 2009-05-12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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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價值300萬的東西會出現在垃圾桶旁,而沒有人看管?假如是300元的東西會有人來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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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網友: 2009-05-1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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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以後清潔工都要按程序把撿到的東西扔到垃圾場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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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網友: 2009-05-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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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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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網友: 2009-05-1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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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世態炎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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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網友:不留名 2009-05-1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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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失主,真沒人性,不知好歹,要是我是清潔工,直接把它丟了算了,看它還怎樣找回,報警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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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網友:123 2009-05-1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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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無罪,清潔工只是做了該做的事,責任完全在於失主!!!清潔工應該被釋放以及獲得最大限度的賠償!!!清理垃圾都會給起訴,以後估計會沒人做清潔工咯!!!失主怎麼那麼賤,東西拿回來了就應該重謝清潔工,竟然還起訴清潔工,清潔工如果按程序把那東西扔垃圾場處理掉的話,不要說起訴誰了,看你拿命換都換不回來!!!本來失主亂放東西就已經大錯特錯了,就沒見機場起訴失主!!!唉...還真的是有錢就是老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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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網友:公理何在 2009-05-1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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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給她以教育,不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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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網友:嘻嘻哈哈 2009-05-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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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她是撿來的,如果是偷的,也不可能告訴其它同事吧,再說撿來的時候也不知道是什麼貴重東西,她也有意願的人認領就還給人家,根本不存在盜竊.是呀,就像樓上說的,多少貪官,法律給了他們怎麼刑,還有那些沒有抓着的,不也在逍遙法外了.何必緊抓着那些老實巴交的人,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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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網友: 2009-05-1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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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判。。官員丟的吧。要不就髒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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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網友:熊貓 2009-05-1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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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過程就是描述的那樣,充其量就是一個品德問題,爲什麼非要違揹人性去做一個無休止的審判呢,失物也找到了,過程也清楚了,非要當事人承認是盜竊,大家心裏就滿足了嗎,我們的法官在制止犯罪方面沒有什麼創意,但制制老百姓還是蠻有辦法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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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網友:雕蟲小技 2009-05-1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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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既然是沒人要的東西,可以撿回來據爲己有。甭管多貴重或多便宜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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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亞州 網友:吼吼 2009-05-1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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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人家是撿的,又不是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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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網友:黑山老妖 2009-05-1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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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合理了,多少貪官幾千萬幾個億都卷跑了,也沒判這麼重的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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