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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區紅旗路有一高架橋,芳齡14。17日下午,這座高架橋突然坍塌,截至18日,已確認9人死亡,16人受傷,24臺車被砸壓。
高架橋怎麼突然垮塌了?報道稱,這座高架橋的部分橋墩在15日曾進行了一次預爆破,原計劃20日再對餘下橋墩進行爆破拆除。對於這次『成功的』預爆破,株洲官方網站的一則消息是這樣介紹的,『此次試爆已通過專家論證,周邊居民無需擔心安全。』另有當地媒體報道稱,『這次高架橋橋墩試爆所發出的噪音只有30分貝左右,爆破結果也非常滿意。』『無需擔心安全』的專家結論言猶在耳,悲劇發生了。
走在人行道上要擔心『70碼』的賽車飛撞過來,駕車走在橋上或橋下則要擔懮可能遭遇突如其來的坍塌。要避免這些安全事故,就必須找到真相,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寬慰,讓有責者有所承擔,讓後來者有所畏懼,讓法律與制度令出必行。總之,讓人禍遠離。
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徹查事故原因,公開信息,絕不掩飾』,這一姿態值得高度認同。言及『徹查事故原因』,就不能回避調查的徹底,涉及的施工責任、專家責任乃至政府責任,都應一一調查落實,並給公眾一個交待。
其一,高架橋設計壽命為50年,緣何剛14年就要爆破拆除?這座橋果真導致『擁堵不堪、事故多發』而不得不拆的話,14年前的決策、規劃、建設、施工者都應一一接受調查。
其二,如果拆橋不過是為了提昇城市品質品位,那麼就得追問現在的決策者、規劃者和施工者。耗費巨額公帑建設的高架橋,怎能為了某些領導的政績說拆就拆?
其三,高架橋垮塌地段離預爆破地段有相當一段距離。究竟是爆破施工引發垮塌,還是橋梁固有的質量問題,抑或兩者兼而有之,當為調查重點。而有關部門在施工方兩次預拆除爆破試驗之後,尤其是在高架橋圈定地段外已有部分橋體、橋墩出現裂縫、裂痕時,仍未及時有效地采取限制通行、封鎖現場等安全措施,令人震驚。這種麻木不仁、輕漫生命的瀆職,是官員之恥。
在重大安全事故頻發的今天,能否遏制官員瀆職之風,已成為保障公民生命和財產的關鍵。株洲此橋已然『脆弱』,國家法令必須『堅強』。(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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