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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總工會獲悉,為應對金融危機給本市勞動關系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解決勞動爭議案件,日前市總工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高級人民法院等單位決定,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多方聯動協調機制,更好地貫徹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進一步整合優化調解勞動爭議的資源,形成合力共建新格局,建立起具有天津特色的職工維權機制,為職工提供及時方便的服務,促進本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目前全市實現了全年工作的良好開局,但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勞動爭議案件呈上昇趨勢。據統計,今年1至4月份,全市法院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297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上昇13.66%,受理勞務合同糾紛案件948件,同比上昇14.08%,勞動爭議案件比例增大。因此,各相關單位,要以學習貫徹天津市工會工作會議精神,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工會法律援助辦法》和《天津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為契機,充分發揮工會、司法行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院等方面作用,最大限度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和諧、社會和諧;最大限度地整合優化調解勞動爭議的社會資源,形成合力推進的新格局。在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組織體制上,要逐步構建一個基層為主、區域(行業)為主、分層負責、職責明確、多方聯動、快捷高效、合力維權的法律援助體系。
近年來,本市不斷健全完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多方聯動協調機制,努力構建基層、區域和行業大協商、大調解的工作格局。在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時,注重協商、調解的過程,科學、合理地使用仲裁、訴訟程序,及時、便捷地調解勞動爭議,降低調解成本,最大限度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在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關鍵環節上,各有關方面要統一認識、統一標准、規范程序、明確責任,使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主體合法化,具有權威性,組織網絡化,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勞動爭議調解的結果標准化、公平化;勞動爭議調解員隊伍專群結合、專業化、規模化。不斷提高調解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本市市級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多方聯動協調機制將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市級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多方協調會議是本市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重要組織形式。為實現合力推進的目標,一是堅持每半年一次的市級多方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本市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法律監督工作面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並及時提出對策意見;二是堅持每月一次的多方信息交流制度,為把握形勢、分析動態、協調行動、整合資源、科學維權提供依據、奠定基礎;三是重大事件和問題多方共決制度,做到集思廣益、民主決策、源頭參與、源頭維權、重點突破;四是逐步構建一個以基層為主、區域(行業)為主、分層負責、職責明確、社會援助、多方聯動的法律援助體系。同時要加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讓廣大職工知法、懂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要在建立企業和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員、勞動法律監督員、勞動關系信息員、勞動法律法規宣傳員等維權隊伍的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肯奉獻的職工維權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