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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日前簽署命令,追授顧俊明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稱號。
2009年4月16日,公安北辰分局副局長顧俊明因勞累過度,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於4月17日不幸犧牲,年僅53歲。
顧俊明自1976年參加工作以來,始終牢記並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忠實履行人民警察的神聖職責,愛崗敬業,勤政為民,秉公執法,無私奉獻,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業績。他三十年如一日,長期堅持奮戰在刑偵工作第一線,屢破大案、要案。特別是在公安河北分局主管刑偵工作期間,他既當指揮員又當戰斗員,身先士卒、衝鋒在前,指揮破獲各類案件萬餘起,徹底摧毀了一批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為保衛人民群眾財產安全作出了突出貢獻。他始終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一心撲在工作上,調任公安北辰分局副局長後,他帶領民警全力以赴投入拆遷保衛、突發事件、治安防范等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常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他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並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基層所隊乾部,1997年被評為天津市優秀人民警察。(通訊員孔琳 丁煒)